乔走带回一醉鬼。
余味搭把手,将人扶着回公寓时磕磕碰碰些地方,可醉鬼丝毫未醒。
将人扔到沙发上,余味坐到一旁,开始“盘问”乔走。
“这人,你哪儿捡的?怎么认识的?”
这个醉人虽然穿的朋克,可瞧着年轻,跟乔走一比差不了多少。
余味等着回答,却发现面前乔走,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的。
“你这到底什么意思?”
再好脾气的人,让乔走这么一折腾,保准暴走,乔走自然也发现余味的不耐,磨磨蹭蹭开言交待。
“这个人我是在夜店见过,他是乐队的主唱……”
夜店里助演,十有八九是个社会上的人。
“他唱的歌很好听,他的名字我也知道,只是,他不认识我……”
好家伙!
余味这才发现,乔走算是兼职一回,给自己捡了个爱豆回来。
平日里,看着不声不响的傻小子,没想到竟会喜欢夜店助演,余味颇有种发现新大陆的稀奇。
动不动就脸红的乔走,喜欢的歌手,余味起了几分细细瞧一瞧的心思。
“他既然是乐队主唱,乐队里的其他人怎么会同意你将人带回来?”
边打量,边问着一旁傻小子。
喜欢夜店歌手没什么,半夜照顾醉酒的人,也是功德一件。
余味怕只怕乔走这小子是偷偷将人带回来的,真相要是这样可就麻烦大了!
“乔走,我们不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不是,我没有!”听着余味的话,乔走炸毛了,一时间急得不行,将事情前因后果,和盘托出,“今晚夜店举办了活动,他们负责表演,气氛一直很高,来了不少人消费。后来,老板为了感谢乐队请他们吃饭,谁知我收拾好东西,下班的时候,就在门前遇到这个人,当时就他一个人!”
乔走连和陌生人说话,都需要酝酿,更何况限制人身自由这种违法犯罪的事!
他哪儿敢啊!
“当时,当时他就这样了,我也不能就把人,丢在那里……”
乔走着急解释,情绪激动。
醉倒不省人事的人,穿着表演用的花里胡哨的单薄外套,要真的在外面冻一晚上,后果可就严重了。
听完事情发生经过,余味也算安心下来。
乔走这行为,标准的助人为乐。
虽然,他向来不愿公寓里住进陌生人,可既然乔走已经进来了,那么一只羊也是赶,一群羊也是放。
他倒是没往日那么抵触了。
“好了,今晚,他可以留下,不过,人不能进卧房,就睡在外头沙发上。”
跟外面冰天雪地比起来,他公寓里暖如三春。
第二天这醉鬼醒来,也没性命之忧。
“嗯,你放心,我来照顾他!”
乔走见人留下,立马表态。
余味算是哭笑不得,瞅着乔走怎么看都像是个“小迷妹”。
起身,余味将桌子上打包食物装进盘里,打算一会儿同乔走吃宵夜,谁知身后照顾醉鬼的人,一声惊呼。
“他额头好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