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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三十一章(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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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叫了司马光一起到城外去看象。

司马光向来疼女儿,自然欣然应允,带着张氏和司马琰出了城。看象的地方离得不远,周围居然摆了书摊和座位,群众逛街走累了可以过去看外邦人表演,顺便买一本《黄金国》回家细细品读。

司马光一看,明白了,大象不过是噱头,这明摆着是想推广《黄金国》这本书,顺便带动其他图书的销量!

临时架起的方台上,方洪见人聚得足够多了,当场把年度消费最高的“书香客”挑出来,派人把《黄金国》、《蹴鞠少年》、《三顾茅庐》的原稿和特制精装本送给他们,在现场的直接给,不在的直接送上家门。

这可把不少已经成为沈括忠实书迷的人眼红坏了,暗暗决定以后要买书都到方氏书坊去。消费不多也没关系,接下来还有抽奖活动,参与互动免费送新书!

司马光也抽中了问答机会,在自家女儿景仰的目光中拿下了一本崭新的《黄金国》。

回到家后司马光自己把书看了一遍,便把它拿给女儿看了。这年头娱乐少,司马琰虽不是爱玩的人,却也乐于看看沈括的新作。

张氏陪着女儿一起看书,断断续续看了两天才把《黄金国》看完,晚上睡觉时还和司马光念叨:“不知这玉米是不是真那么好吃,据说放在锅里蒸一蒸就能吃,不费事,还甜嫩可口。还可以用来做饺子,”张氏翻了个身,看着司马光近在咫尺的侧脸说,“要是真有这个玉米就好了。”

司马光约莫是被张氏念久了,第二天下衙后竟找鸿胪寺的“外交官”好友结伴绕去番巷问了一圈。司马光不仅学了几句外语,还带回了一些种子:胡荽、胡豆和胡萝卜。

胡荽和胡豆,其实早就有了,又叫香菜、豌豆。这胡萝卜倒是很新鲜,长得和萝卜很像,叶子却细细的,长出的萝卜也小,颜色更是稀奇,橙红橙红的,瞧着很鲜艳。

那些外邦人说,这是他们家乡爱吃这个,新鲜爽甜时吃最佳。

司马光知道女儿素来最爱伺弄花菜药草之类的,与好友分别后便带着种子和几根红通通的胡萝卜回了家。回到家,张氏和司马琰都围上来看司马光弄到的种子和胡萝卜,张氏有些犯愁:“这胡萝卜怎么吃?”

司马光早问过了,应答如流:“据说用来煎蛋或者摊饼子都可以。”

张氏麻利地拿去张罗。

晚饭时间,司马琰吃上了胡萝卜煎蛋和胡萝卜煎饼。

司马琰晚上给王雱写信,还往信里塞了些司马光给他弄来的种子。现在七八月了,其实很多东西不好种,不过鄞县那边气候好,搭个棚子应该能种活,拓宽一下食物种类也挺好。

连司马光家都如此,其他人更不必说。经方洪连番动作,《黄金国》爆发出比前两本书更高的热度。主角怎么样许多人都不关心,他们被那一次又一次的奇遇吸引了眼球,尤其是见过了那么多可以作为确凿证据的外邦人之后,他们感觉那个遍地黄金珠宝的“黄金国”是真正存在的。

还有,最后那两种粮食看起来真的很好吃啊!!!

为什么要详细描述它们的吃法!!!

为什么要描述它们的口感!!!

为什么要把众人吃着烤地瓜的陶醉表情画得那么惟妙惟肖!!!

一时之间,到处都在议论玉米和地瓜,甚至还有士子因为“玉米好吃还是地瓜好吃”这种问题莫名其妙地大打出手。国子学的胡瑗胡校长其实早早拿到了《黄金国》,不过他对这种书不太感冒,一直没看。直至国子学上下都开始讨论这书之后,胡校长才回家拿出书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看完之后,胡校长看着最后两幅玉米和地瓜的“全身照”,有些出神。他是从底下走过来的,最清楚粮食的产量对百姓来说意味着什么。

像江南这些地方是鱼米之乡,天灾再大也伤不了根本,别的地方可不一样,来点天灾**对许多人来说就是破家之痛。胡瑗记得自己曾在某地看到被亲生父母溺毙的婴儿——生下来养不起,养着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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