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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天葬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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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浮空飘起来,路小坤开始下刀。他的刀落得又稳又准,肌肉纹理骨骼走向,他几乎了如指掌,怎么下刀、用什么力度、大小多少,对他而言,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全是本能。

所以他的动作非常细致且优雅。一刀下去,鲜血滴滴答答,两刀下去,开膛破肚。

他慢条斯理,讲起话也是天真可爱,“这是一份神圣的工作,”他说,“我将送他们渡往轮回,得以归天。”

窗外高大的经幡旗杆顶部是骷髅骨雕塑,连接着悬挂了无数面褪了色的经幡,桑烟袅袅地缭绕着,把远方的天都燎得模糊。全车人此时都惊得说不出话来,许久过后,他们又突然觉得没有什么好意外——这孩子是鬼。

所以从头到尾,他嘴里说的那些所谓的“小姐姐”只是在借了个壳子,他利用了这个壳子到处煽风点火、兴风作浪。甚至仔细想一想,好几次尸体的发现都有他在哭喊的功劳。

而原岁此刻更是通透——怪不得以她的阴阳眼并没能看见所谓的“小姐姐”,实体的鬼她分辨不出,但没道理虚体的鬼她还看不到。唯一可能的就是,这个“小姐姐”根本就不存在,所以她才会看不到。

大概唯一不能接受的人就是路小坤的母亲,秦若若。没有任何一个正常人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有一天会突然变成一只满手人命的鬼这种事实。秦若若是完全完全呆住了,她瞪大了眼睛,言语犀利、嘴碎又刻薄的她此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路小坤开始把骨肉进行分离,然后耐心地敲碎研磨骨头成碎,把它和其他一些东西混合,留下肉片。

“我以亡者尸身为鹰鹫之食、献作荟供,”路小坤垂着眼,他嘴角带着笑,笑得又诡异又神圣,他的嗓音是那种孩子式的纯稚清脆,却一直在念叨着令人感到晦涩的话,“藉无上功德,清净生前罪业,圆满福德智慧……”

他眼里都是炽热的光,有着对这份工作的病态般的热爱:“亡者不堕颠倒恶趣,往生人天善道,以此获得殊胜。”

莫兰震惊看着路小坤的所有动作,然后二十几年前的记忆不断被重新翻开,她几乎是在记忆混乱的混沌中想起来那么一段过往,然后出了神地低喃:“……《教言心签》。”

“若依上述而行持,所送尸体皆献呈,勇士空行三根本,真实享用之荟供,七世无勤得解脱,纵造无间诸罪业,恶趣亦如梦一般,定获善妙人天身。”

当年那个天葬师是个二十几的年轻人,眼底里也是带着光,赤诚而又热烈的,对她这个外来的游客开心地解说天葬。

莫兰是个喜欢四处游玩,贴近并触摸神秘文化的人。她那时住进的藏家,主人家有个很漂亮很年轻的女儿,叫欧珠,意为“事随人愿,如意成就”,是个话少、但性格又非常开朗的姑娘。

欧珠有个情人,叫洛桑,家里世代都是天葬师,洛桑长大了,袭了天葬师这职业,知道莫兰是欧珠带过来的远方客人,在被问起天葬诸事的时候,洛桑也很乐意讲解和叙说。他自己本身,就觉得天葬师这个职业神圣且高崇。

但这个职业,在被藏族人尊崇的同时,也同样被人忌讳——这种忌讳最直接的表现就在于,没有人会愿意把女儿嫁给天葬师,因为天葬师是幽灵与鬼魂的象征。

欧珠的家人是不知道欧珠和洛桑是情人的,直到被莫兰说漏了嘴。这之后,欧珠的家人强行拆散了两个年轻人,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欧珠家人怕欧珠胡来,刚好有个藏家汉子喜欢欧珠,他们便迅速地给欧珠配了亲。

最后的悲剧在于,心里只有情人洛桑的欧珠不愿意,自以为能当救世主的莫兰乱出主意,束手无策的洛桑死马当作活马医——私奔了。

欧珠在跑去找洛桑的路上碰见了狼,欧珠掩护着莫兰去找救兵,莫兰逃走了,跑了之后的她害怕被欧珠家人发现她怂恿欧珠私奔并害欧珠遇狼,万一大家赶过去欧珠已经死了,欧珠家人绝对不会放过她。

一个人遇上狼,活的可能性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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