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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林丹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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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林丹汗中军一片大乱的时候,王则之瞅准战机,命钢甲重骑,大同轻骑,鞑子营,还有拖木手里的轻骑共计四千余人乘胜追击。

此等战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一刻钟后,骑兵们鱼贯而出,在阵地前方列阵。

王则之对鞑子还是不太信任,所以就把他们打乱分到了大同轻骑和拖木的骑兵之中。

王则之命轻骑跟轻骑之间留一个大的间距,这个位置是留给重骑兵的,一排十人穿插轻骑跟重骑,百人为一阵。

林丹汗知道这些溃兵收不回来了,干脆放弃收拢他们的打算,他整顿兵马准备与列阵而出的王则之一个教训。

在林丹汗看来,大明朝凭借着城高池深才能与他们打个不相上下。

如果野外浪战,生长在草原上的他们还没怕过大明的骑兵。

王则之的重甲骑兵,连人带马都配备钢甲,鞑子的弓箭根本无法射穿。

他们手握长刀,长达1.7米,其重量仅为2.5公斤。

腰配轻刀,腰刀结合了日本刀的一些风格,造型纤细,刀柄也略呈弯曲,刀身有如同流水一样的花纹。

这是专门用于近距离砍杀的武器。

他之所以能有这些武器,还要多亏了崇祯送来的装备。

轻骑配备的都是品质上乘的开元弓。

以筋、角、木制成弓体,加上桦树皮、大漆等防潮材料,用丝线、棉线、鹿筋等做弦的弓,在同样的拉力下,此弓比鞑子所使用的弓在寿命和威力上都有优势。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开元弓射出的箭矢可以轻而易举的射穿鞑子的铁片甲。

开元弓的造型非常奇特,是专门为马上作战设计的弓种。

开元弓的弓梢两端挂弦处有钩状的延伸,这也是开元弓的最典型特征。

这种设计非常精妙,在战场上,两军交战,互相对射,箭矢往往散落的满地都是。

如果骑兵的箭矢用光,则可以用弓梢两端的钩子去地上钩取箭矢,而不需要下马去捡拾。

这种钩状设计也减轻了弓梢的重量,减少了弓梢自重对能量的消耗,让弓的能量可以更好地传递到箭身上。

相比较其他弓种,这种弓,弓片宽大,弓梢细小,具有极高的耐久度,可以保证骑兵远程奔袭时即使弓暂时得不到好的保养也能保持战斗力。

除了开元弓,轻骑也配备了近战砍杀用的倭刀。

这种倭刀以劈砍术见长,攻守兼备。

这种倭刀具有用于劈砍的理想形状,材质好,用优质钢材制成,重量轻,使用得手、灵活。

不过王则之手里的都是品质上等的弓。

这些弓都是崇祯送来的,京师的工匠造出来的弓都要印上自己的名字,如果质量不好是要受罚的。

大同轻骑都是用自己的弓,他们经常打鞑子,自然不会比鞑子的差。

至于鞑子营,他们手里的弓与林丹汗麾下的弓持平。

这些武器装备给了王则之底气,他要堂堂正正的在骑兵上打败一次林丹汗。

林丹汗的中军还有一万余精骑,这都是他手中精锐中的精锐。

他不相信凭这些骑兵打不过王则之的四千余骑兵。

人数他占优势,战马他占优势,骑兵战斗还是他占优势,他没有理由不赢。

数次来明讨赏,数次都被打退,赏没讨到,倒是折损了不少兵马,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林丹汗需要一次胜利,只有在胜利之后,才能逼迫大明朝给赏。

有了这些赏,他才能平稳的渡过这个冬天,要不然他在草原上连这个冬天都无法渡过。

“杀!”

随着林丹汗一声令下,他的中军精锐出动了。

两阵还未交锋,王则之下令城头早已装好弹药的红衣大炮发射。

“轰轰轰”

十门红衣大炮齐射,林丹汗的骑兵冲锋阵势一滞,产生了一些混乱。

他们坐阵中军,亲眼看着那两万余同族被打的抱头鼠蹿,落荒而逃。

此刻轮到他们自己承受红衣大炮的恐惧,一个个都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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