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着一片空无一物的空白地,就像连杂草也无法成活的沙漠。
那是我生命的空洞,是我活在这世上所缺少的东西。我缺少什么,不是衣食,而是同这世上共存的其他人之间,所能产生的情感纽带。亲情,这最原始的情感,在我成长为人的整个过程中彻底缺席。于是,通往内心深处的那道门始终紧闭,排斥着任何人哪怕片刻的窥探。
于是,所有的人在我这里,都似乎一张无法占据空间的纸片,我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无法生出情感。
没有情感,便少有烦恼,于是我总算平安地长大了。
但那种寄人篱下和倍感多余的痛苦,却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断加剧。我痛恨了看人脸色的日子,急于想要逃离。
上了职业学校后,一帮没出息的学生邀我一起出去闯荡。我早已混得相当不错,因为没人敢跟我打架,男生群里我是公认的大哥。就连表哥有次被人威胁,也是我帮他摆平的。所以闯荡这种事,他们也要我成头。我一向有分寸,不给学校添麻烦,但那次却应得爽快——因为他们说,干脆去平城闯一闯。
平城是在老家北边的一座大城市,是方圆几百公里内最繁华的大都市。去平城闯荡在这帮学生看来只是一种时尚,但对我来说,却是个难得的机会——我不仅要去平城,还要想办法留在那里,逃离童年的一切!
***
在平城漂流的日子完全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刺激,孩童们第一次感受到了现实世界的残酷。才半个月,大家花光了身上的钱,却连给人端盘子都没人要。眼看就要露宿街头了,一伙人只好打起了退堂鼓,算了,还是回去吧。我们一同来的有十来个人,一番游荡后,其他人都灰溜溜地回了老家,只有我,意外地留了下来。我本来就打定了主意绝不回去,留下来的愿望比他们任何一个都要强烈。事实上,我也的确是得到了一个机会,为这个愿望的实现种下了可能性。
就在大家决定要走的那天,为了发泄胸中的不满,决定找个地方吃顿霸王餐。我们找到了一条背街的巷子,那巷子里连着开了好几家酒吧,巷子口挂着一个大大的金属牌子,上面写着“银巷”两个大字。
我们打探了一番,酒吧里的服务员都是些漂亮小姐,门口也没有雇保安,一看就是好捏的软柿子。这帮欺善怕恶的学生决定在这里打劫,却没想到,银巷里的酒吧,背后都是有人撑腰的,而我们选中的那家,老板正好是那一带出了名的地痞。
本地痞子碰到外地痞子来找碴,自然免不了一场混战。酒吧看着没人管,可实际上,连坐在吧台边喝酒的人都是撸起袖子就能干架的那种。我们那帮学生虽然白喝了酒,却挂了满身的彩,被揍得找不着北。
当然,挂彩的人中并不包括我。这些痞子虽比花架子学生能打,但毕竟没有真练过,功夫不到家,还够不着我。那一架打得甚是爽快,我一身拳脚功夫头一回淋漓尽致地展露出来。
最后,学生们狼狈不堪地逃走,而我在准备收手离开时,却被一个在一旁喝酒,观赏着我们打架的人叫住。
***
那个人就是后来跟我兄弟相称的张进,也就是他,给了我一个留在平城的机会。
张进最初看上的便是我过人的功夫,他说:“这也是种本事,小兄弟,想不想跟我混?”
我想都没想,在完全不了解状况的情形下,就点了头。
张进是干什么的,我当时全然不知,也不关心,只要给我个饭碗留在平城,什么都好说。更何况张进一口就开出了吃住全包的条件,我便想,我一个大男人还怕被你们卖了不成,还能有什么比从前更坏的吗?便爽快地答应了。
从那天起,我真正开始了在平城的生活。
张进在一家叫长慧的公司供职,这家公司做着大批量货物集散倒卖的生意,在平城经营了多年,有着不小的势力。张进在长慧干了好些年头了,深受器重,我跟随他后,也是作为他的副手,按照他的吩咐做事。长慧在闹市区里
第2章 第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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