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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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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种简单是对李宁而言的。

也许是李宁这个帝皇当久了,很少上战场,以至于太多人忘记了,闻道天宗,有一位天资卓绝,位列诸天顶端的小辈。

当凡正常成长,就是稳妥妥的诸天最前面那一小撮的天骄了。

和同个级别的,那可能有点悬,但是其他的,就是一拳还是两拳的问题而已。

对,李宁至今依然对肉搏很有兴趣。

那种肉肉到拳的感觉,不试过真的不知道。

就还挺像拳击的,这么暴力的闭比赛她以前其实不看的。

拳击是戴拳击手套进行格斗的运动项目。它既有业余的(也称奥运拳击),也有职业的商业比赛。比赛的目标是要比对方获得更多的分以战胜对方或者将对方打倒而结束比赛。与此同时比赛者要力图避开对方的打击。

拳击被称为“勇敢者的运动”。早在古希腊和罗马时代就有许多有关拳击的记载。

在古代奥运中,拳击运动就已经是比赛项目之一。到第三届在圣路易斯举行的现代夏季奥运会,男子拳击就正式被列入比赛项目了。

拳击比赛在由三条绳围绕的拳击台上进行。

一场业余拳击比赛有三回合,每回合三分钟。

拳击运动员要戴拳击手套。其他用具包括:头盔,护齿,运动短裤和护裆。

拳击运动员的比赛按体重分级。

这种拳击比赛还算不上肉肉相搏。

再者这以前的赤手的拳术,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当作一种为自卫而习练的技艺,而且被列入古代奥运会。

是后来某个国家采用了昆斯伯里拳击规则,比赛者要戴拳击手套进行比赛。

这种拳击比赛还挺兴盛的,后来还成立了业余拳击联合会。

若是纯粹以拳头为武器,那么带个手套也无妨。

可惜李宁不是,对于她来说,没有什么武器不趁手的,用拳头,就是享受那种揍人的感觉而已。

还有某位武侠小说大家写了以拳头为武器的小说呢,应该算吧,反正后来普遍是算的。

李宁也看过《七种武器》,拳头不是她最喜欢的,但是也很不错,值得一观。

《拳头》一书的主角是小马,他是一个敢爱敢恨、头脑聪明、内心执着的年轻人。

不同于他的好朋友丁喜,他常常愤怒霸拳砸向敌人的鼻子,他年纪不太大,却已打过好几百场架。即便是最相爱的情侣小琳也没有改变他的暴躁而固执的脾气。

在面对危险和困难时,他所表现出的黑色幽默,他所表现的悍不畏死,令他活脱脱如同一匹千里名驹。

小马身上的侠客风骨以及他对人性的领悟和尊重,使得在阅读时感到酣畅淋漓。

在小马的身上注入那位武侠小说宗师对于人生需要不放弃的信念,也注入了那位大家一部分的人格与精神品质,他那种不是古代也非现在的理想生活方式,也许正是那位大家内心深处的那种长久不想放弃的追求。

《拳头》(又名《愤怒的小马》)是在那位死后被归于七种武器系列(那位大家生前只写了其中六本),这种归纳虽然有些牵强,但也不无道理。

七种武器系列是寓言式的武侠,明面上写奇形怪状的兵器,实则是写勇气等形而上的人生武器。《拳头》中富含的精神内涵,同样耐人寻味,予人启发,它以“夕阳如此艳丽,人生如此美好.一个人只要还有机会,为什么要轻易放弃?”一句作为结尾,影射全书,读后颇有嚼橄榄之感,回味无穷。

李宁很喜欢这位大家,尤其是对比那位金大家,她就更喜欢这个了。

不是另一位不好,而是她除了是一个上位者,也还是一个女人。

那位金大家写的家国大义很好,她作为上位者很喜欢,作为国家的一个分子也喜欢。

但是作为一个女人,她自然更喜欢这位。

在武侠小说里,我们都要一句话。就是:金大家多写处女,古大家多写妓女。

相对于金大家,用一句网络用语:金大家就是一个直男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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