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煜哥哥,见字如面。这句中国传统罗曼蒂克风格的话是我最近听爸爸说的,感觉非常奇特,每次我收到你的信,都有这种错觉,仿佛我已经见过你许多次了。等待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应该不敢相信,由于上个月我收不到你的信,甚至自己买了一张飞去中国的机票,但我在出租车上又醒悟了。因为你说你很希望我们长大后的第一次会面是你来见我。
听爸爸说你夏天就会来,我可以带你去牧场看刚生出来的小羊崽,我的小花园到那时候会开很多花。还有白色断崖和海岸线,我们可以骑车去看。
真希望明天一觉醒来就到夏天。]
十八岁的夏天,宋煜与父母坐上了飞往伦敦的航班,11.5小时的飞行时间,抵达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9时,不过在这个高纬度的国家,白昼格外长,夜色尚未落下,街道依旧繁华。
乐奕和olivia专程来接他们一家三口。尽管有几年不见,但宋煜觉得他们变化不大,乐奕还是那副谈笑风生的模样。
“小煜这个头窜得真快,上次我一个人回国见你,好像还没有这么高。”
宋谨笑道:“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你家的有一半欧美人基因,怕不是长得更快。”
olivia已经能听懂大半的中文,用带了口音的英语说没有。
乐奕也摆了摆手,“我家那小家伙可没有你儿子长得快,差至少……”他目测了一下,“半个头吧。”说完他又以一副请勿怪罪的语气,“乐知时放假早,自己收拾了一大堆东西去度假小屋,毕竟那里比公寓和楼房舒服,有他喜欢的花园。本来今天是要求他过来接你们的,但是临时被附近牧场的主人叫去帮忙照顾小羊羔。”
他耸耸肩,“你知道的,他见到小动物就走不动路。”
宋谨和林蓉都笑起来,说起有关他小时候在公园里追松鼠的趣闻。大家说笑着上了车,自然地切换话题,如同每日相处的好友,丝毫没有生疏。
在车里,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宋煜。
毕竟这个曾经在信里写到“等你来了,我一定亲自去接你”的家伙并没有来。
与他每个月都有书信往来的哥哥,事实上比不过一只小羊羔。
宋煜靠在座椅上,看向窗外匆匆掠过的繁华都市,在心里宽慰道,或许是一大群小羊羔。
他和乐知时的上一次见面已经是非常久远的记忆,那时候的乐知时大约也只有三四岁,后来很多次乐奕夫妇要带他回国来玩,都因为各种原因告破,大多是因为乐奕的工作关系。印象很深的是宋煜十一岁的那次,他很期待地等着他们来,但最后因为乐知时突然过敏,哮喘发作,所以没能坐上飞机。
和现代高效、快速的交友方式很不同,维系乐知时和宋煜之间关系的是一封封手写信。这个主意是天性浪漫的乐奕出的,他认为手机和聊天软件是世界上最坏的发明,省略了思考与等待的过程,把一切砸给彼此看,甚至不如一通电话来得温情。
写信是好的,他说,写信的时候你会思考,会有意识地为自己的问候而细细措辞。因为无法触碰到声音和画面,你会把所有的情感都揉在纸与字里,情感也在等待中发酵。
另一方面,他认为乐知时即便在英国长大,也需要掌握中文书写的能力,没什么比一个远在故国的兄长更适合做他的陪练了。
他们定下很古怪但有趣的约定,彼此只能给对方写信,其他的交流方式都算是作弊。
于是他们就这样,从宋煜很小就开始与乐知时互通书信,频率基本是一月一次。起初乐知时甚至不太会书写汉字,即便是有乐奕教导,他也更喜欢用直白的绘画和宋煜交流。他第一次收到乐知时的文字信是十岁。
[宋煜哥哥,你的名字可真难写呀。]
明明只有这一句话,十三个字,但宋煜反复看了很久,觉得可爱极了。
再后来,乐知时开始越来越熟练中文的书写,甚至会引用一些他看过的书里的句子,像个小孔雀那样展示自己的中文水平,慢慢的,他开始向宋煜讲
第107章 番外五:if(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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