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惜早上起来时,弟弟还在睡。
她扯了扯被子,盖住了弟弟的脑袋,她十岁,弟弟也才五岁。
人小,晚上睡觉还不太老实,总是爱踢被子。
他们的父亲,很多年前在一场战争中去世了,而母亲,自从父亲去世就郁郁寡欢得了重病,不久撒手人寰,现在只剩下他们姐弟相依为命。
以前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可以多卖几支玫瑰花,这样她和弟弟才有饭吃。
但昨晚遇见了一个好人,他许诺每日都会买一篮子的玫瑰花,这样她和弟弟不但会有饭吃,还可以剩余些银钱。
这些银钱攒下来,说不定日后还可以送弟弟去读书。
她对未来充满希望,她对这件事情很重视,所以早早的去了沈氏府邸。
沈氏府邸太过于气派威严,人人都知道的地方,她很快就找到了那里。
这里太过威严,她一时有些被唬住,不敢动作。
踌躇片刻,终是鼓起勇气,挪步上前。
小小的身子,努力昂着脖子仰望着比她高出很多的大门,她还是有些胆怯的,因为这里太气派了,连大门都是她从未见过的精致。
黎惜给自己打足了勇气,怯怯的跟守站在门口的男人说
“哥哥,请问这里有一个叫沈文的人吗?”
男人看着突然出现在他身边的小不点,一时也有些闹不清,问她
“你是沈文的什么人?”
黎惜有些胆怯,被问的有些磕巴的想要解释
“我..我不是...”
话音未落,那个威严的大门便被打开,从里面缓缓行驶出来一辆小汽车,行驶到她面前却突然停下。
里面的男人横跨出来,走到她面前笑的吊儿郎当,一脸痞相
“卖玫瑰花的小女孩?”
黎惜觉得终于有人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了,拼命的点头
“对,我是…我就是。”
沈文听完,从裤衣兜里翻出皮夹克,随意的抽了几张钞票出来,然后拿出一张纸问她
“识字吗?”
黎惜红着脸摇头,她没上过学堂
“不认的,我没学过。”
沈文歪了下头,打量着面前的小不点,
思考片刻,又从皮夹克里抽出几张钞票,递给她
“拿着吧,这是这个月玫瑰花的预定钱,以后你每个月都来这取一次就行。”
他把写字的那张纸,铺展在小不点的面前,还坏心的抖了抖:“不识字没关系,我念,你听着。”沈文一只手抓着纸,另一只手把皮夹包塞回裤兜里,顺便掏出了烟盒
“商业街番禺路幸福巷101号,送给沈小姐。”
念完,纸片便被他扔给了小不点,然后专心着把烟盒磕在手上,夹起一支香烟叼在嘴里,点燃。
香烟进入舌腔,沈文舒适地猛然吸了一大口烟雾吐出,邪吊着眼,看那个小不点,漫不经心问
“记住了吗?”
黎惜被呛了了一下,然后老实的猛点头
“记得了,我都记住了,商业街番禺路幸福巷101号,送给沈小姐。”
沈文被这小不点的滑稽动作,逗的大裂开嘴,看着有些唬人
“行,记住了就拿着钱走吧。”
黎惜看着手里厚厚的一沓钞票,对着沈文摇摇头
“这太多了,一半就够我的玫瑰花钱了。”然后从兜里掏出她换好的零钱
“昨晚我还没有找给那位哥哥银钱,他就不见了,你可以帮我带给他吗?”
沈文吸着香烟,用指腹在女孩拿着的钞票上弹了一下
“走吧,沈大爷赏给你的就拿着吧,那位爷最不缺的就是钞票,他有钱着呢。”
跟个小女孩讲来讲去的沈文也没那好脾气,长腿一跨,就上车走了,他还有事要办。
家里的那位爷,昨晚把事交代给他后,就一身清闲地上楼睡到现在也没起来。
反倒是他,起了个大早鞍前马后的帮那位爷办事,还要帮他对付这些毛还没长齐的萝卜头,心里是真他妈的不太舒爽。
可也没办法,谁叫他是爷呢!
——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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