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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雨夜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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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的澹州,海风十分温柔,春天的气息占据了全部的舞台,漫山开着一种不知名的小黄花,家家户户都用这种花的花瓣泡茶喝,一边喝着,一边在家门外与街坊闲聊。所以走在澹州港的街上,总能闻到那种淡淡的清香,不幽不腻,只是一昧清纯,叫人心情十分宁美。
而到了晚间,则是春雨常来之时,随微风潜入夜色,无声无息地滋润着土地,让整座澹州城的黑色屋檐和街上的青石路面,都蒙上了一层迷蒙的水泽。
淅淅小雨,轻轻落在杂货店外的蓬布上,并没有发出多大的声音,只是冲洗掉了浅浅的那层灰,让店面显得精神了许多。但是今天杂货店又没有开门,范闲告知了老夫人一声,便偷偷来到了店里,一面剥着花生,一面与五竹饮着酒。
伯爵别府里的人应该知道他喜欢来杂货店,但都以为少爷只是贪那个瞎子自己酿的好酒。一方面是因为范闲确实好酒,一方面则是因为他需要一个比较拿得出手借口。他和五竹的交往虽然不可能完全避开别人的目光,但还是比较小心。
菜刀搁在菜板上,菜板干燥,刀锋上也没有菜屑,看来很久没有用了。
花生壳捏破的声音响了起来,范闲扔了一粒进嘴,缓缓地嚼着,直到将干果全部嚼成了香味扑鼻的糊茸,才端起面前三个指头大小的小瓷杯,送到唇边呲的一声饮了下去。
今天喝的不是黄酒,是京都送过来的贡酒,度数有些高,让范闲找到了一丝五粮液的感觉。
他不急着发问,因为他知道五竹叔是一个很简单的人,不会让自己等很久。
五竹没有坐在他的对面,而是端着一碗黄酒,坐在房间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幽幽的声音响了起来。
“小姐姓叶,叫叶轻眉。我是她的家仆,很多年前,我和小姐从家里出来……”
“叶轻眉……”范闲第一次知道自己母亲的姓名,莫名其妙地,心头一片温润,微笑着又喝了一杯酒,很识趣地没有问……家在哪里,如果五竹叔愿意告诉自己,就一定会告诉自己。
“我们在东夷城里住了几年。小姐天生聪明,什么都懂,又有一颗慈悲之心,所以从十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在东夷城里做生意,只是因为年纪太小,所以只是隐藏在幕后,而让掌柜的冒充东家。”
范闲端着酒杯的手顿在半空中,忍不住问道:“做生意和慈悲之心有什么关系?”他并不好奇母亲为什么天生聪明,为什么十五岁的年纪就可以做生意赚钱,因为这些年里,他早就猜到,自己的母亲,一定不是个可以用常理推断的人物。
五竹很冷淡的声音回答道:“因为小姐怜世人忧患实多,所以喜欢做善事,东夷城遭水灾的时候,开粥铺最多的就是小姐,而如果要做善事,就一定要有钱,所以小姐开始想办法赚钱。”
范闲点点头,认可了这个逻辑。
“生意做的很好,渐渐也有人查觉到了商铺的幕后老板是小姐,所以有些人开始打主意,后来都被我杀了。”
五竹说的很平淡,但范闲知道当时的情况一定很紧张,既然五竹叔说生意做的很好,那就一定是做的非常好。所谓怀璧其罪,一个十五岁的女子拥有如此大的家产,确实很容易引发世上无良之辈的野心。不过想到有一个绝世强者为母亲做保镖,范闲才将毫无理由提起来的心落了下去。
他忽然想到一件事情,皱眉问道:“老妈姓叶,难道当时你们开的商号就是叶家?”
“是。”
“居然是叶家!”范闲满脸惊讶:“我听人说过这个名字,传说十几年前,叶家是天下第一商号,只是想不到原来是老妈的产业。”
“我并不知道叶家的生意做的有多大。”五竹很平静地说道:“那不属于我的工作范畴。小姐认为我杀人太多,所以结束了在东夷城的生意,来到了庆国,开始在京都生活。”
范闲觉得事情应该不是这么简单,变卖了东夷城的事业,来到庆国,总要有一个比较拿的出手的理由才对。
五竹继续说道:“小姐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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