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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七章 玄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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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村子,石头沿着山路一路向南,朝着百越港而去。
百越屯兵川平边境,在川平内乱之际,已经趁机把边境线推进了上百公里,不过国中丝毫没有受到战争的影响,过了几十里的山路,平原至海边的百姓生活依然如旧。
百越和中州其他地方不同,这里的百姓喜欢穿彩色的衣服,可以说,一个人身上的颜色不会少于五种,所以从衣着上来看,很容易分辨得出谁是外来的。
除了衣着鲜艳外,百越的街道也都是彩砖铺地,有钱的大户人家,屋脊、瓦片也都是彩色的。
在百越,五彩象征着繁荣和热情,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才会在身上减少色彩,不过也不会穿的一身素色。
不过你不要被彩色所迷惑,百越的彩色不仅仅是热情的彰显,在这彩色之下,是彪悍和凶狠的风情。
若是你被这些五彩缤纷的色彩所迷惑,那你就是一个看到彩色毒蛇而把它当成漂亮宠物一样的傻瓜。
百越国都玄武城以神兽玄武命名,距离中州西南部最大的港口---百越港十公里。
一路上,大大小小通往玄武城的道路两侧树上系满了彩色布条,越靠近玄武城,彩色的布条越多,所以不管你从哪里来,只要是想去玄武城你都不会迷路。
和百越其他地方不同,玄武城的建筑简直有些颠覆的感觉,色彩不再是单纯的彩色和耀目,还有令人敬畏的黑和让人迷惑的灰。
玄武城最中间的广场上有一座玄武神兽的雕塑,高三十米,占地两万多平方米。
通体乌黑的玄武,像个随时会喷吐毒液致人死亡的死神,俯瞰整个玄武城。
富家大户依然用彩色的砖瓦建造自己的房舍,可是百越国主但罗的府邸则是一片黑。
但罗,人称青蛇君,是这一任的百越国主,府邸在城北,可以从玄武广场一条大道直通。
进入玄武城,石头不再被人侧目。
毕竟这里靠近百越港,各色装扮的人都不再稀奇。
圣都才刚能脱掉棉衣,这里的人们已经穿上了单衣,大街上随处可见坦露一条臂膀的壮汉,刺青从手腕一直到锁骨处。
蛇形的刺青最常见,然后是蜈蚣之类的毒虫。
在别处视为毒虫的害虫,在这里,却是受人尊崇的神秘物种。
石头一身麻布灰衣,经过大街的时候,被一个手捧木盒的男人擦身而过,若不是石头早有准备,恐怕就等着麻痹,然后被人拿走身上的东西了。
“这种虫子太狠毒,我就替天行道吧。”石头捏着扭动的大白虫,拔刀要把这个虫子宰了。
放虫子的男人身着花布长裙,红黄相见的上衣趁着头上五彩发辫,一张机灵的脸立马收起刚才的淡定神色,堆上笑赶紧求情。“爷,高抬贵手。我这虫子虽然会麻痹人神经,但是绝对不害人。求爷高抬贵手,放过我的大白吧。”
“大白。”石头饶有兴趣的打量这个虫子。
比石头中指还长一截,比石头拇指还粗一圈,雪白雪白的,看上去倒是可爱。
“果然是又大又白。”石头把刀收起,“你养这个虫子花了不少功夫吧?”
“哎呦,爷果然是懂行的人。”男人掰着手指头道,“早晚各吃五条蜈蚣,不是那种随处可见的小蜈蚣,全是小臂长的蜈蚣王哦。夜里还要喂一只大公鸡,五斤以上的那种。”
石头抬眉,“这么个小东西能吃掉一只大公鸡?”
“哎呦,爷。他不是吃,是吸血。”男人嘴角向后一咧,惊恐的压低声音说,“早上起来,这公鸡就剩一身毛裹着骨架了,血是被吸的一滴也不剩呢。”
“吃的倒不错。”
“那是啊,不然怎么能练就它的绝世神功?”男人靠近石头神秘的说,“我的大白从来没失过手,你是第一个,真的。”
石头看着大白几十条充气似的小脚在空中摆动,肥嘟嘟的身体一扭一扭,咽了口口水对男人说,“你说大白是煮着吃还是烤着吃营养更好呢?煮汤应该不错吧。”
男人一听急得就差点给石头跪下了。“爷,你是我亲爷。你可不能把它吃了,你要是吃了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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