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书画村
首页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 226 武侠禁令与诏安人才

226 武侠禁令与诏安人才


推荐阅读: 重生之权臣心尖宠我的王妃是个小透明辰旭有约魔尊大佬在种田文当姑奶奶地主婆的那些事儿穿成了霸总的炮灰前妻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我的成就系统大有问题卡师指南快穿之男配大佬上线中大唐幕后黑手美漫大镖客

听了这位西装男张前进的坦白之言,曾科长倒还好,可曹志强却一阵无语。
亏他把事情想的那么严重,还以为这是个诈骗案,原来只是一个先借后还。
曹志强不是没想过,对方是在撒谎,不过听了对方进一步的陈述, 觉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最大的道理,就是划算不划算的问题。
要知道,这里可是京城,他们要算计的对象,还是一家拥有民兵组织的大型国企。
偷盗公家财产是重罪,一旦拿了货不给钱, 坐实了这个罪名, 那可是三年起步,而且数额越大, 罪名越大,最高可以判死刑的。
相比偷盗公家财产这个罪名,投机罪反倒轻的多,哪怕情节严重的,也才三年以下。
如果张前进这伙人,是偷了这批书就跑路,不给钱,那明显是盗窃罪。
可如果张前进这伙人,偷了这批书后,先在京城偷偷卖掉,再把钱还了,那最后就算事发,也只是个投机罪,问题不大。
另外,像印刷所仓库这种单位,是要定期清点库存的, 而像《江湖行》这种畅销书,怎么也得一個月清点一次。
张前进这伙人偷偷拉走四万套书, 如果没有内部人帮忙转圜,这么大的亏空,很快就能被上面发现。
可如果有内部人帮忙转圜,那怎么也能支持个一周左右。
有一周的时间,李有福跟张前进这伙人,早就想办法把那三车书给散掉,并且及时拿到回款了。
只要及时把钱补上,那这就是正常的私下交易,算不上偷盗,当然更算不上诈骗。
而且有了这一遭,他们还能把沈振华那些人真正拉下水,成为同流合污的自己人,今后再偷偷搞这种事情,就更加的圆润。
还有,经过这次合作后,等李有福跟张前进有了钱,还可以继续跟沈振华合作下去。
甚至是, 李有福还想过通过沈振华,去买通印刷所,让印刷所在计划外加印一部分图书, 然后以更低的价格,拿这批计划外的残次品图书。
这样一来,以后印刷计划内的书,就继续走正常的新华书店等正常渠道,而计划外的书,就全都由李有福吃下,偷偷在私下渠道销售。
按照李有福的说法,这套书这么畅销,怎么也得火几个月,销售量过百万都有可能。
所以说,李有福的方案,其实是一个风险不大,且细水长流的生意,并不是偷一批书就跑的一锤子买卖。
如果不是这次出了点小意外,车队离开的时候被看大门的新人给拦住,又呼叫了保卫科,让保卫科的人给及时扣押,那这事儿一旦运作起来,说不定曹志强都要给对方点一个赞。
换言之,如果对方真的偷走这批货后,是想要先卖货后给钱,细水长流的做买卖,那曹志强反而是欢迎的。
毕竟对曹志强来讲,他是供货方,多一个出价更高的销售渠道,何乐而不为?
新华书店是不错,但新华书店要的也太狠了,直接就砍一刀,要半价。
就这,还是曹志强提前走了关系给了钱的缘故,要不然,起码得砍六成。
当然了,新华书店的分销渠道也大,而且是正规发行渠道,这点没的说。
要不是新华书店,恐怕他那套买一送一的《江湖行》,也没那么容易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变成京城纸贵的畅销书。
这里还要再说明一下,那就是此时的武侠小说问题。
其实在一九八三年,国内的新华书店,尤其是京城的新华书店,是不敢明着卖武侠小说的,因为不让卖。
说起来,早在七九年的时候,因为国内开放了武侠小说出版的禁令,港台的武侠小说蜂拥进入国内,导致国内就已经兴起过一阵武侠小说热。
那个时候,大多数武侠小说,是先弄去香江,在香江排成简体字,再运去广东,然后通过广东大量印刷,进而泛滥全国。
由于这时期的大陆人整体文化素养还不高,又经历过那十年的压抑,武侠小说一出,立刻就填补了这部分空白,导致各种武侠小说泛滥成灾,形成了全民看武侠的风潮。
就因为这样,国家出版局


相关章节: 221 这是要巧取豪夺啊!222 得饶人处且饶人223 你真是这些人的头儿?224 强盗与骗子!225 这真的是个误会啊!227 值得么?就为了一个编制?228 问题的关键在于,凭什么?230 合作总比斗气强231 这五百多号人,你养得起么?232 抱着金饭碗要饭!

也许你还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