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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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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懿看向曲谱上面的歌曲默认不语,眼里泛着泪花。
这首歌,她真的,好喜欢啊。李长乐总是这样,每次给自己写的歌总这么能够戳中自己的内心,这个人应该是上天派来保护自己的吧。
“这首歌,我很喜欢。”王思懿轻声说道,这句话她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但是不妨碍她要再说一次,以后可能也还会说很多次。
李长乐抬起手摸了摸王思懿额前的一缕发丝,然后捋到了她的耳后:“你喜欢就好了,不管是最勇的王思懿,还是最咸鱼的王思懿,都是我最喜欢的王思懿。”
王思懿听到这话,顿时就觉得自己的眼睛好像更湿润了,直接揽住了李长乐脖子,抬起头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吻我.......”
这种要求李长乐自然不可能会拒绝,李长乐直接低下头用行动回复了王思懿。就是在两个人嘴唇相互缠绵的时候,李长乐的脸颊感觉有一滴一滴温暖的湿润。
李长乐睁开眼,看向王思懿,发现王思懿在流眼泪,用手帮王思懿擦了擦眼角的泪滴,有些紧张的问了一句:“怎么了呢?”
王思懿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听到李长乐那一句都是他最喜欢的王思懿,就是很想哭,控制不住自己的感觉,明明自己就很开心的啊。
王思懿一边流着眼泪一边甜甜的笑着说:“我没有事啊,就是很开心,开心到流眼泪了。”
王思懿头往上仰了仰,然后手指擦擦眼角的泪水,就是就是有些止不住,王思懿也干脆不管了,直接再次揽住李长乐的脖子,主动a了上去。
这是喜悦的泪水,既然它喜欢流,那就多流点吧,最好顺带着把悲伤的那一份泪水也给流干,这样自己的人生就不会再有悲伤了。
..........
两人这会正在练习唱勇这首歌,这首歌地球上是由杨千嬅演唱的,从曲风和声线上来说,跟王思懿的风格差别还是蛮大的。
所以李长乐听着王思懿唱这首歌的时候,总感觉怪怪的,王思懿的声音偏空灵,很难把杨千嬅的那种坚决给拿捏住。
“我也不是大无畏,我也不是不怕死,但是在浪漫热吻之前,如何险要悬崖绝岭.......”
“不行不行,你这样唱的太甜了,这首歌不是这么唱的,要唱的坚决一点........”
李长乐写这首歌的时候只觉得很适合拿来形容王思懿,但是没有完全考虑到曲风搭配的问题,所以就有些尬住了。
王思懿也有些气馁,看了看曲谱的歌词,觉得有些烦恼。正如她之前所说的,自己天赋虽然高,但是音域不够宽广。
这就决定了不是所有歌都适合自己唱,就风格的多样性来说,就连苏燕萦,都比她兼容性更好。
但是王思懿有些不甘心,这首歌,不管如何,她是一定要唱的,因为这就是自己的一个真实的心理历程啊。
遇见这首歌是相遇,是对未来的期待,是未来式,是充满希望的。
而勇这首歌则是相遇之后的穷追猛打,是进行时,可以结局是悲剧,但是过程一定是要坚决的。
李长乐也看到了王思懿的不甘,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很适合再继续把歌给练下去了所以劝道:“先休息吧,挺晚的了,一时半会这首歌可能还唱不好,时间还有很多,不急这一会。”
王思懿点点头,也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所以应承了下来。
这几天李长乐一直在陪着王思懿练习勇这首歌,或许是王思懿真的不太适合这首歌,觉得不管练习了多少次,始终是唱不出自己满意的效果。
最后李长乐和王思懿干脆就把整首歌的歌词给一句句的拆分出来,慢慢让王思懿去代入当初和李长乐还没在一起之前的心理历程,总归是有了一点进展。
陈宝珠也看到了王思懿这几天一直在勤奋的练歌,显然是欣慰的,这妮子总算把自己的话给听进去的,本来一好好的天后,变成一条咸鱼是怎么回事。
再怎么说现在都比从前幸福多了,现在不需要去赶太多的通告,就算是代言或者是出席活动也完全是看自己是否愿意,哪里像之前在新艺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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