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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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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片干燥的荒漠之城,人烟稀少,据说再往沙漠深处去,便是有去无回了。这里曾是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最东缘、塔里木盆地东部的最低处,虽然我没在地球生活过,但当时地球上的人类叫那个地方为“死亡沙漠”,更古老的说法就是称之为罗布泊,那里深埋着楼兰古国的历史文化。
但如今,这里却有一些人在此居住,并有了这座城——牧洋城,资源并不丰富,风干日晒、烈暑寒天,昼夜温差极大,白日背心裤衩、夜晚棉裤貂被,尽管是2612年那个世界,却仍留有这生活古旧的不起眼的不重要的地方。
这里便是夜白所追踪到宝物的所在地,那宝物刚被盗不足三天,听说很神奇,夜白很着急,说是这宝物神奇归神奇,但也很危险,但具体怎么危险也没说。
此时正值正午时分,干燥的阳光挂在天空上,无知地散发着光与热,不知地上的生物被曝晒得无比煎熬。十二一行人坐在一家饭店里面,刚从室外的高温中缓过来,漫不经心地闲聊着。
“菜什么时候上?我要饿去世了!”十二一边手拿着电动扇风,一边抱怨着。
长风眼睛不离电脑,对众人说:“宝物定位一直没变过,是在离这儿不远的旅馆里面,我来说一下任务。”
长风是这个小队的队长,因为他曾经是军人,也是观北监狱的监狱长,至于他为什么跟了夜白,之后会交代。他的名字如同能力——风,但我觉得他的战斗能力以及策略能力更强,毕竟军人出身,身体素质还是不容小觑的。
再来看看其他成员,像我之前所说,队内成员皆是超能人:
烈尔是个中德混血儿,但是看起来还是亚洲长相,是个非常帅气的小伙子,个子高高的,但十二总说他是个憨大个儿,能力是火;
林秀是个女孩子,韩国后裔,不太爱讲话,但喜欢时不时地怼人,长得挺高冷的,也很好看,和她能力很像——冰;
鹿银是个长着小鹿角的中国男孩子,长相温温柔柔,但是是个话痨,童年悲惨,能力是隐身;
守护是个中国男人,性格温厚,曾经是个商人,能力是治愈。
“旅馆叫克莱尔旅馆,是个美国女人开的,一共有五层楼,一层不住人,我分别给你们在不同层预定了房间,由于宝物定位只能定位到旅馆,具体的还需要你们去探查,我在旅馆旁边的小巴士里呆着,你们有什么情况,跟我汇报。”
“旅馆里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有什么办法找到宝物具体在谁身上,或者是在哪个房间?”烈尔问道。
“夜白一会儿就发文件过来,我们先吃饭吧。”
“还没有上菜!”十二顶着红金阴阳头,玩弄着自己一周前做的美甲,每个上面都涂着黑色的小蝴蝶。
见状,坐在她右边的林秀翻了个白眼,摇头叹了口气。
不怪她,她也是女孩子,但是她行李里面,都是生活用品和武器,而十二则在此之外,还多带了很多化妆品,这显得十二多少有些荒唐了。
十二余光看到林秀的白眼,然后笑嘻嘻地将自己的两支爪子晃到林秀的面前,又冲着她得意地歪头笑了笑。
林秀又翻了个白眼。
午饭吃到一半,长风还在端着碗扒饭,突然瞄到旁边电脑的通知显示,紧忙放下饭碗,右手拿着筷子,腾出一根食指来点击那个透明屏幕,那个时候他们用的电脑还很落后,还需要人为操控屏幕。
“夜白发消息了!上面说这宝物能起死回生?宝物有很重的奇怪香味儿,久而不消,所以我们要去那家旅馆找有这个气味儿的人或者地方。”
十二缓缓说道:“闻味道?那我们住什么旅店?找狗吧。”
烈尔愣愣问:“上哪儿找狗啊?”
十二侧头冲着烈尔坏笑着,没回话。
鹿银很嫌弃,鄙视道:“你这么久还不知道十二喜欢开玩笑?她的话能信啊?傻大个儿!”
烈尔无辜瞪着大眼睛,幽怨地看了看十二,作为一个真诚单纯的人,烈尔有时候听不明白十二的玩笑与幽默,但被耍的时候,也就傻愣愣的,没有任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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