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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家所谓的子公司,尽管它并不能给予江明这边任何的有效帮助,而且还会分走一部分的利润。
但是,美和集团那边答应江明只要签署了这份合作协议以后,那么之后署名在这座新实验室下的基因生物就可以借助他们的渠道向外宣传和售卖,而且江明也可以通过美和集团的内部渠道购买一些他想要的东西。
再就是获取的利润分成模式,美和集团给了江明三个选择:一个是按股份分成,但是基因生物的基因代码所有权也是要按这个比例归属双方;二则是基因代码的所有权归江明所有,但美和那边拥有使用权,这样的话利润就是五五分成。
最后就是基因代码完全归江明所有,无论是授权给其他人还是做别的什么美和那边都不会管,但是将来因为这种基因代码或者它培育出来的基因生物产生的利润,如果是在美和集团渠道里,就是七三分成,江明拿三,如果不是,那么美和集团就要拿走江明获得的利润中的三成。
嗯,怎么说呢,就双方现在的地位和体量来看的话,除了能够知道江明身怀外挂的预言家以外,无论是谁都不会觉得江明亏了。
特别是江明手里那些精灵的潜力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的时候更是如此。
举个江明前世有些类似的例子,想当初在谁也不知道一个售价百万都没人买的企鹅通讯,竟然能够在日后创造出一个市值万亿级别的商业帝国。
况且协议上也给了江明一个很大的自主权,那就是可以把每一种基因代码的分成方式分开计算。
只不过一但定下,那么在十年之内江明就不能再更改。
这样一来就非常好办了。
江明知道美和集团之所以会大方到给他这么大的自主权,主要还是对方并不知道他手里的基因代码都是用外挂直接得到的,到时候把什么样的精灵拿出来还不都是自己一个念头的事情。
“既然这样的话,那么就先拿它来开张好了。”江明在看完合作协议的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前阵子刚刚得到的基因模板,刺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