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我们现在怎么办?”
“耗着吧,她既然不提要求,我们继续假装什么都不知。现在随之挡在前面,那臭小子在大家眼里只是我陆家的一枚弃子。”
“让她自己掂量掂量,我会不会为了一枚弃子妥协。”
“让我们的人加大力度搜索,就是把京州翻了也得把她找出来。”
庄叔应道:“是,老爷。”
……
隔天,沈清芜出院时,陆厌行送了她一条银制的藤蔓脚链,接口处坠着一颗小铃铛。
“老婆,我想过了,只有戴在脚上才不容易掉。”
沈清芜皱眉:“这是什么?”
陆厌行捏着女人白皙的脚踝,拨了一下铃铛,发出细细脆脆的声响,“定位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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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色起意
男人的浅眸缀着某种隐蔽的兴奋和疯狂,隐忍克制。
沈清芜突然有一种被恶狼凝视的感觉。
什么狗屁安全!
他分明就是蓄谋已久。
“陆厌行,你故意的。”她嗔道。
天生娇软的嗓音,再硬气也不过在男人心头挠痒痒。
陆厌行带着薄茧的指腹拂过脚踝,一点点往上,流连于紧致纤细,线条完美如艺术品的小腿。
指腹下的触感仿佛鲜嫩的豆腐冻,用点力能碎一地。
这种脆弱的极致美感,很容易便让人忍不住想亲手摧毁它。
男人眸色越沉,手下的力度不自觉加重。
殷红的薄唇翕合,“小阿芜,我把你藏起来好不好?”
其他男人别想觊觎他的女人。
看一眼也不行。
沈清芜:……
这是得寸进尺?!
她挣开男人的束缚,脚尖抵在男人宽阔的肩头,单薄纤巧的脚背绷直,缓缓推开那个一脸魔怔,不停靠近她的男人。
“不好。”
“陆厌行,你别太过分。”
男人一把捏住她细白的脚尖,圈在腰上。
铃铛发出细碎的碰撞声。
“这是医院。”沈清芜皱眉提醒。
“我知道。”男人微微勾起唇角,似笑非笑。
对,这是陆家的医院!
她瞬间记起药浴那次,这男人有多肆无忌惮。
脸颊氲起两朵绯红。
那次是深夜还好,可现在是大白天,人来人往的……
“你不能这样……”秋水剪眸可怜兮兮地凝着男人,“我要出院,现在,立刻。”
陆厌行俯身一把抱起女人。
像抱小孩似的,掂了掂,“老婆,别紧张,出院要换衣服的。”
“我自己换。”
医疗中心的套房设有独立的衣帽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