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镖局的马厩非常大,里边的马匹足有三百匹之多。加上储存马料和干草的地方,占地比小校场还大一倍。
这边有一支人手,专门负责养马诸事。
走进马厩,里边干净清爽,一丝异味也没有。
一匹匹马儿被精心饲养着,有的双眼如寒星淬火般锐利警觉,有的如流水般温驯灵性,亦有活泼好动,桀骜不驯者,就如同一个个顽劣调皮的孩子。
但相同的是,它们鬃毛顺滑如泼墨,肌肉包裹在紧致的皮肤下,俱都蕴含着恐怖的爆力。
这里边的马匹,有疾跑后肩部流汗如血的汗血宝马,其头细颈高,四肢修长,在一众马儿中,尽显英武神骏。
有身量略矮的西极马,骨骼粗壮,短跑尤其突出。
还有鞑靼和西域所产的混血马,体格矮小,却极度耐寒,耐粗饲,生命力极强。
再有就是赫赫有名的天马,这也是一种杂交马,其体格高大俊美,性情温顺擅长跳跃,为贵女们所喜爱。
又有一种贡马,力大沉稳,是极佳的重型挽马,其驮载能力极强,是军用和民用的典范。
凌云的座驾就是一匹贡马,据说是他当上内使后,靖北王赐予他的。
那马浑身漆黑,毛油亮,还特别亲人,凌云爱的什么似的。
但男人这种生物,爱马犹如爱女人。
他们对女人有收集癖,对名马更没有抵抗力。
“薄情寡义”的凌云将他的坐骑抛在脑后,眼睛放光地在马厩中巡视起来。
周宝音见状,就问凌云:“凌兄,你不是说,不薅赵兄的羊毛了,准备去靖北王那里讨马?”
难道你反悔了?
最后这句话周宝音没说,但凌云哪有不明白的道理?
他高深莫测道:“周小弟,你不懂。”
“我是不懂,但你可以解释给我听。”
“这个,真不能说……”
凌云一脸讳莫如深,周宝音索性不问了。
因为赵兄的马是真多。
这一个马厩中,有三十多匹马都是他的。
那些马无一不神骏优雅。
盲选一个,带出去后,都是一等一的良驹。
周宝音根据自己的经验,挑挑选选,最后只选了两匹。
一匹乌黑亮,只在额头有一撮白毛。这是一匹汗血宝马,周宝音准备留着自己骑;另一匹浑身雪白的西极马,她准备留给媛儿用。
“说好了给你三匹,你再选一匹。”
“不用了赵兄,两匹就够了。我家中也有两匹马,加起来四匹,够使唤了。”
她哪能真要赵兄三匹马?
之前那话当个笑话听听就算了。
骏马多贵啊,她哪能占便宜没够?
周恒一直在旁边冲周宝音使眼色,想自己也选一匹,但周宝音宁可回头她给恒儿买一匹,也不想再薅赵兄的羊毛。
周宝音打算的很好,可赵承凛实在热情。
他见周恒一脸眼馋,索性让周恒自己去挑。
“放心挑,不用给我省着,我在别处还有一些马。”
周恒双眼放光,“赵兄,那我就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