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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成为他们(第1页)

刘彦:我为什么离开红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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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红圈所辞职那天,合伙人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是不是疯了。

他说,你在竞诚做了八年,马上就能升权益合伙人,年薪七位数,手上捏着三个跨国公司的常年法务合同,你跟我说要去做公益?

我说对。

他盯着我看了半天,问我是不是被人洗脑了。我说没有。他又问是不是嫌钱少,所里可以再谈。我说不是钱的事。

他没再问了。我们共事八年,他知道我的脾气:认定的事,谁也拉不回来。

辞职信是我手写的,很短。就一句话:感谢竞诚八年的培养,我想去做一些更值得的事。

什么是“更值得”,我没解释。因为我自己也还没完全想清楚。

交接工作用了一个月。

最后一天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我在电梯口碰到了带我的师父老周。老周快六十了,一辈子做商事律师,在业内德高望重。他看着我手里的纸箱,问我后路找好了没有。

我说找好了,去玉宸律所。他点点头,说沈玉那姑娘他听说过,是个人物。然后他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红包塞给我,说这是给我结婚存的,现在看来用不上了,先拿去用。

我说师父我还没结婚呢。他说做公益律师更不好找对象,先拿着。我哭笑不得地接了。走到楼下才打开,里面是两万块钱。

那天晚上我给沈玉打电话,说我搞定了,明天可以入职。

她说欢迎,然后问我:“你后悔吗?”

我说还没开始呢,有什么好后悔的。

她说很多从红圈所出来的律师,到了公益领域会水土不服,嫌案子琐碎、嫌当事人难缠、嫌钱少,最后待不了几个月就走了。

我说:“沈总,我要是图钱,就不会来。”

她笑了一声,说:“叫我沈玉就行。”

入职之后我才现,沈玉说得对,公益律师跟商事律师完全是两个世界。

在红圈所,我面对的是企业的法务总监,大家谈的是法条适用、合规成本、风险控制。

在心火中心,我面对的是一群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被家暴的女人、被霸凌的孩子。

他们不懂法律术语,不懂诉讼程序,甚至不认识几个字。

他们来找你的时候,不是在跟你“探讨法律问题”,是在求你救命。

我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学会怎么跟这类当事人沟通:不用法言法语,不分析案件利弊,不说“风险较大”或者“胜诉概率不高”。我只需要告诉他们两件事:第一,相信我;第二,我会帮你。

有一个案子我记得特别深。

当事人是五十多岁的清洁工,在商场打扫卫生的时候摔断了腿,商场不认账,说是她自己不小心。

她连劳动合同都没有,只有一张工牌和几个同事愿意作证。她女儿带她来找我们的时候,母女俩在接待室里抱着哭,说实在没办法了,能试的都试了,再不行就只能认命了。

我帮她申请了工伤认定。商场那边请了个律师,开庭的时候连敲带打,咬定她是临时工,跟商场没有劳动关系。

我把她近两年的工资流水调出来,全是同一个账户按月打款,金额稳定,备注写着“工资”。

我又找了三个她的同事出庭作证,证明她每天按时上下班、接受商场管理。

商场那个律师在质证环节被我逼到墙角,最后憋出一句:“她是清洁工又不是正式员工,这怎么能算劳动关系。”

我说:“《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没有身份区分,只要你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提供劳动并取得报酬,就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仲裁庭采纳了我的意见,裁定商场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

拿到裁决书那天,她女儿给我鞠了一躬。

我赶紧去扶她,说使不得,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她说:“刘律师,对你是工作,对我妈是救命。”

这句话我记到现在。

来心火三年,我经手的案子大大小小有上百起。

有的赢了,有的输了,大多数是调解收场。

我没有后悔过。只是偶尔在凌晨两三点加班整理证据的时候,会想起老周给我的红包。

那两万块我一直没花,锁在办公室抽屉里。

不是缺钱,心火的薪水当然比不上红圈所,但够用了。

我留着它,是想提醒自己,我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来的。

去年沈玉在一个会上问我,有没有兴趣负责心火中心新设的“跨境权益保护部”。

她说她需要一个既懂跨境商事、又做过公益案件的人来牵头。

我说我在红圈所的时候做过中概股回归和海外上市合规,跨境法律这一块没问题;在心火这几年,跨境劳工维权和海外留学生保护也接触了不少,公益实务也熟了。

她笑了,说那这个位置非你莫属。

我接手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建了一个跨境法律援助数据库,把心火这些年处理过的跨境案件分类归档,整理出常见问题和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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