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咯!我只唱自己能掌握的,如果没有,就自己创作,你看,这样一来,别人就不容易现我的唱功有可能下降了,只会说过度商业化,恰烂钱,是不是很完美?”
当然,是不是真的会随着成长嗓音变得不如现在,其实还是个未知数,万一变得更受欢迎也说不定。
“唱作人的从容!”
梅逢春嘟囔了几句,后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在不擅长的领域和金尚较量,目前还没这个实力,就不要瞎咧咧,自取其辱了。
接下来,大家又忙碌着,录制了几曲伴奏,过场电音,然后让梅逢春试了试准备让她在演唱会第一天登台献唱的歌曲《第一天》。
这是新组建的小马扎乐队,第一次公开亮相。
一开始,金尚和梅逢春也试着能不能以合唱方式出场,结果,试了一下后,现有点不对。
金尚的嗓音太有压迫感了,合唱的时候,都不怎么听得清梅逢春的声音了。
各自独唱的时候,对比也太过强烈,至少在《第一天》这歌里,如果金尚不改变一下唱歌的方式,和梅逢春是配合不起来的。
“音色流氓!”
调整了几次,都找不到到合适的契合点,梅逢春有些无奈地抱怨了几句,
“以后谁会跟你一起登台唱歌啊,太会抢存在感了。”
“总不能让我捏着鼻子唱歌吧?况且,你也不差,只是碰到更加厉害的我,显示不出来罢了。”
金尚不甘示弱地反驳道,
“用真音唱,你也很霸道,辨识度很好,对歌手来说,这是优点。”
要是歌迷听到一熟悉的歌曲,都认不出演唱者是谁,那就太失败了。
“那你就不能降一降嗓门,配合一下?我就不信了,有人高音唱不上去,还有人低音下不来?”
“还真有!”
“但你肯定不是,就是不想给我打下手吧?你唱《送别》的时候,就没起那么高,怎么唱《第一天》就不肯‘屈尊降贵’了?是不是没有你挥的空间,就不想瞎折腾了?”
“你一个人独唱,出风头不好吗?”
“一起唱,大家才能更加清楚地分辨出,谁唱得更好!”
闹得半天,还是想和金尚别苗头,分个高下。
“你想多了,我的舞台,不是歌坛,而是商场,所以,用不着和谁分个高下。”
金尚认真地劝道,
“实在要比一比,你自己先唱,我再个独唱版,这样不是更一目了然?”
“缓兵之计!”
梅逢春轻哼一声,勉强同意了,
“就这样吧!那我就第一天出场唱这一?”
金尚答道
“一部分暖场和助唱,是还人情,一部分是给公司签下的小艺人露脸的,只有你比较特殊,三天都有一曲,占了大便宜。”
就在此时,一直旁观,将两人的谈话当笑话看的南大彪插话道
“也不算占便宜吧,小梅二伯的公司,说要给赞助费,溢价挺高。”
居然还有真金白银力挺,金尚还是头一回听说。
“当真?”
“双赢,多赢吧!”
南大彪露出了爽朗的笑容,
“你想想,‘船王靠岸’,可不得打广告,刷存在感么?旗下的商铺、写字楼和楼盘,关注的人多,自然是好事。”
闻言的金尚,看了几眼同样呆滞着脸的梅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