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叶霄】
人类终究还是人类,只要有足够的人类团结在一起,那么等同数量下的动物,哪怕个体比人类强大十倍,也不一定是人类的对手。
原始人只是比动物聪明了一些,就可以靠着羸弱的身体,在满是危险的世界里活了下来,并且活得越来越好,就是因为人类最重要的,并不是体力,而是智慧。
季秋白这边人数虽然远远少于丧尸,并且他们携带过来的长枪短炮都无法使用,但是他依然在很短的时间,就在这场战斗里,获得了绝对的胜利。现在的他们,已经隔断了通往大宫的路。
隔断了大宫的路线后,季秋白一方面要阻止着底下的丧尸翻越过来,另一方面又要沿着路线慢慢清理上去。
叶霄已经说了,他的任务就是把这些丧尸杀死。
这个活季秋白很熟悉了,从末世开始,他几乎每一天都在做这个事情,所以他处理起来得心应手。
虽然这个过程中,很多人死去。
等季秋白领着人踏入大宫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大宫一片寂静,月色下可以看到地上有许多尸体,尸体很多,多到都见不到地砖了,走路都是踩着丧尸的尸体走着的。
季秋白也联系不上叶霄了,他们好像进入了一片死地。
季秋白晃动着手电筒,仔细地查看着四周的环境。有烧焦的痕迹,又看到许多车子出现在宫殿的广场上。
这个宫殿门口那么小,车子肯定是进不来的,而且从车子乱七八糟的叠放程度看,这个一定是叶霄做的。
季秋白在叶霄离开后,在剑州市和胡州市都看到过很多奇怪的景象,就是某一个地方忽然出现很多汽车,以及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都被摔得四分五裂的,可是它们在摔碎之前,都炸死过丧尸。
这种事情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一定有很多超自然的现象。季秋白还和莫以安发现,仓库里有很多物资不见了,这些物资都是他们之前采购的,然后就忽然消失了。
以及叶霄总是会时不时拿出很多物资来,甚至每次叶霄外出去许久,还能开着同一架飞机,或者同一辆车回来。
这就让他们怀疑,叶霄肯定是有一种神奇的装备,这个装备应该就是小说中的空间装备。
所以季秋白和莫以安都很相信,叶霄是无敌的,不用怕饿死的,更不用担心会出现什么危险,因为他们都假想,如果自己有这样一个装备,那是连火星都可以去的。
人类有一种奇怪的自信,只要给他足够多的器具,亦或者足够多的条件,他必然是做成任何他想做的事情的。在现代社会中,人类也十分相信,一个人只要足够有钱,就能为所欲为,得到世界上所有他想得到的东西。
哪怕是在小说中,或者游戏中,人们都相信,只要给主角一把神器,那么初期的他就会领先于众人,然后一步领先就处处领先,最后他会获得这个世界最好的资源,然后最终成长成一个以一敌万,且天下无敌。
从这个现场上看,季秋白很明确知道,叶霄之前就是在这里战斗的,只是此时不知道去了哪里。
“季老大,怎么办。”一个手下问道。
“阿钊你带着人去寻找,有任何蛛丝马迹都要告诉我。”季秋白说道。
“好的,季老大。”
“阿詹,你带着人继续杀死这里的丧尸。”
“好的老大。”
大宫山脚下的丧尸依然成群结队地嘶吼着,堵住路的人很辛苦,但是并不会太危险,本来这个地方就有自己的城墙的,他们只是占领了城墙,就足以挡住数十万丧尸的冲锋而已。
辛苦只是因为丧尸数量太多,多到丧尸已经可以叠着人梯爬上城楼,所以他们要时刻注意着丧尸翻墙而来,不太好睡觉,所以比较辛苦。
整个大宫的丧尸已经被季秋白率领的人,杀了个七七八八了。这并不是季秋白很厉害,而是整个大宫上并没有太多丧尸了。
可能是丧尸被叶霄杀了很多,从地面就可以看到。
只是季秋白觉得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叶霄不见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觉得叶霄肯定还在大宫中,只是这个地方太大了,有许多宫殿,而且宫殿之中还有许多地下室。
阿钊已经带着的人翻了一个又一个宫殿,最后在一个屋顶漏光的宫殿中,才发现了一点端倪。
季秋白推开大门进去的时候,手电筒照射下,几只丧尸被一个佛像的手指串住,丧尸没有死去,依然还在挣扎。黑暗中被手电筒照射的佛,看起来很狰狞。这几个挣扎的丧尸,让狰狞变得无限恐怖起来。
他们就像活蹦乱跳的虾,被人用竹签穿上,准备一会烤来吃,然后不停地挣扎一样。
这个场景只想让人逃离,所以之前搜索的人都没有仔细搜索。季秋白不一样,他一眼就看出来,这里有问题了,于是他仔细在这里查看,很快就发现了端倪。
在这个宫殿中有一个小房间,打开小房间的门后,就可以看到一个通往黑暗的地洞,沿路都能看到血迹,甚至还有碎肉。
灯光照射到地洞里的时候,光直接被吞没了,好像这里是一个黑洞,能吞噬一切光源的黑洞。
“季老大,我们要下去吗?”阿钊看着黑洞,心里直哆嗦。
季秋白也有些害怕,黑暗总是让人恐惧的,不过他必须下去看看,叶霄是他的一切,也许是人类的一切。
“把来福它们找来。”季秋白说道。
“好的,我这就去叫。”阿钊急忙跑了出去。
剑州基地那边的狗已经生了很多后代,这些后代也都成了优秀的狗。狗很好用,是人类最好的帮手,不仅能帮人一起打丧尸,还可以传递信息,更重要的功能,就是狗比摄像头还好用,更容易发现入侵的丧尸。
而且狗还能给幸存者许多慰藉,如同过去一样,孤独的人总喜欢养狗,而幸存者大多数都是孤独的,他们太需要毛茸茸的猫狗来治愈。
季秋白出门的时候,带来了不少狗,来福就是其中之一。
来福很聪明,不仅能懂人类的意思,还能管理其他的狗。
来福是一只串串,是黑背和拉布拉多的串串,一岁多。它的性格比较稳重,遇到危险的时候,不会乱叫,而是保持冷静。
所以来福很适合带出去,让它在路上作为警戒犬使用。
——内容来自【咪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