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律师推了推眼镜,说:“按照法律,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是,”她顿了一下,“如果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可以主张减免赡养费。你这个情况,五千肯定是不合理的。我帮你算一下,你父亲有退休金,有房产,有能力维持基本生活。他主张的赡养费远远出了必要范围。”
“那我应该怎么办?”
“先调解。能调解解决最好,上法庭对谁都不好。”
我同意调解。
调解那天,我请了半天假,坐公交车到了法院。我爸和刘桂兰已经在了,坐在调解室的长椅上。
我爸穿着那件我见过的深蓝色夹克,头全白了,脸上沟沟壑壑的,像干裂的土地。他看见我进来,嘴唇抖了一下,想站起来,又坐回去了。
刘桂兰坐在他旁边,脸色铁青,眼睛盯着地面,好像地上有什么宝贝。
调解员是个中年男人,姓吴,说话很和气。他把事情说了一遍,然后问我:“你愿意支付赡养费吗?”
我说:“我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义务。但是五千块钱,我拿不出来。”
“她怎么拿不出来?”刘桂兰突然说话了,声音尖得刺耳,“她在城里上班,两口子都挣钱,开着小汽车,住着楼房,五千块钱算什么?”
“刘女士,”吴调解员说,“你儿子的情况我们了解,但是赡养费的标准要综合考虑被赡养人的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我不管什么标准不标准,”刘桂兰说,“她爸养她那么大,她不能没良心。”
我没忍住,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刘桂兰瞪着我。
“你刚才说,我爸养我那么大?”我问,“他养了我多大?我四岁之前,他养过。四岁之后呢?”
“你那时候跟着你奶奶过,你爸不是给你钱了吗?”
“一个月一百块钱,从九十年代初给到两千年初,够干什么?你自己算算,二十年,连本带利多少钱?我奶奶养我的钱,是不是该算清楚?”
我越说声音越大,吴调解员轻轻敲了敲桌子。
“冷静点,咱们心平气和地谈。”
我爸始终没说话。他一直低着头,手指绞在一起,指节白。
调解到最后,出了一个方案:我每月支付一千元赡养费。但刘桂兰不接受,站起来就走,边走边说:“一千块钱?打要饭的呢?”
我爸被扯着跟了出去。走到门口,他终于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很多东西,但我说不上来是什么。大概是愧疚,大概是无奈,大概还有别的。
调解失败。
接下来就是等开庭。
那段日子我过得像行尸走肉。上班的时候心不在焉,下班了也不想回家。我把自己关在办公室,一遍一遍地回想小时候的事。越想越气,越气越想,像个死循环。
同事小张问我:“姐,你最近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我说没事,最近没睡好。
我不想跟同事说这件事。太丢人了。亲爹告亲闺女,说出去谁信?别人会怎么想?肯定觉得是我不孝顺,是我有问题。
我甚至梦见了几次奶奶。梦里奶奶还是老样子,坐在石榴树下,手里拿着针线,笑眯眯地看着我。我问她:“奶奶,我该怎么办?”
她没回答,只是笑。笑着笑着就模糊了,像雾一样散了。
醒来枕头上全是眼泪。
开庭那天,海生请假陪我去。我爸和刘桂兰坐在原告席上,田浩没有来。法官是个女法官,四十多岁,表情严肃,看着就不好糊弄。
庭审过程我不想说太多,太难受了。刘桂兰在法庭上骂我忘恩负义,说我是白眼狼,说奶奶把我养大是替他们家养了个仇人。
我差点哭出来。不是因为她骂我,是因为她说起了奶奶。奶奶把我养大,不是为了让我给田浩当提款机。奶奶要是知道她儿子把我告上法庭,得气成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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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了证据:我小时候的学籍档案,证明我一直跟奶奶住在一起;我大伯的证言,证明我父亲长期未尽抚养义务;还有我父亲退休金的查询记录,证明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女法官听完了双方的陈述,没有当庭宣判。她说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
走出法院的时候,天很蓝,阳光很好。我在台阶上站了一会儿,感觉整个人轻飘飘的,像踩在棉花上。
海生搂着我的肩膀,说:“走,回家。”
“回家”两个字真好听。
回家的路上,我收到大伯来的短信:“颖颖,别怪你爸,他也是没办法。”
我没回。
怪他?我早就不怪他了。从我四岁那年他被刘桂兰牵着鼻子走,从我五岁那年他抱着田浩看都不看我一眼,从高中家长会他对着别人说“这是我侄女”——这些事一件一件地生,一件一件地把我从他女儿变成陌生人,我早就没有力气怪他了。
我只是觉得心寒。不是一般的寒,是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那种冷。一个男人,可以在二十多年里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不闻不问,然后在需要钱的时候理直气壮地把她告上法庭。
这就是我爸。
一周后判决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