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程度上来说,要是他把狼王当小狗溜的事情败露,不管对?于他还是沈景喧都会是一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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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并非灾难
猜猜会遇到谁[三花猫头]
没有人能抗拒毛茸茸
没?有人能抗拒毛茸茸。
季辞从很早之前就有了养宠物的想法,只?是种种原因无法让他承担对一个小生命的责任。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现实中可以“遛狗”。
他将自己?包装得严严实实,还?带了口?罩帽子,鬼鬼祟祟的样子不?像是要去遛狗,更像是要去偷东西。
虽然觉得就算是被别人看到狼崽,也只?会觉得这是一只?异瞳小狗,不?会将他往狼王身上想。
可季辞还?是担心会遇到其他见?过他的狼人。
万一对方发挥联想……
事实证明季辞的想法完全是多虑了。
过了凌晨十二点的小区变得格外寂静。
这个小区原本就清净,一到晚上更是看不?到人影。
季辞原本有些紧绷的神经也缓和了下?来,看着戴着项圈还?傻乎乎一脸高兴围着自己?转来转去的狼崽,也不?自觉露出了笑容。
蹲下?来举起他的一只?小爪子捏了捏:“你要是后面回复神志,全部想起来了,可千万不?要对我生气哦。”
“嗷!”狼崽歪头看他,因为不?会真的小狗叫只?能嗷嗷呜呜。
小狼肉垫的触感实在是很奇妙,硬硬的但?又有肉感的弹性,季辞又捏了捏:“也不?要讨厌我好不?好?”
“呜。”
这次的语调低了许多,好像因为捕捉到讨厌的关键字而跟着难过起来。
一款互动感十分高的毛茸茸。
季辞又被逗笑了,只?是他刚弯起眼睛,就看到眼前原本乖巧的小家?伙神色发生了变化,看着他时总是清澈的瞳孔里出现警惕,前爪往前一扑,冲着他后面开始龇牙:“呜、呜呜……”
小摩托车一样的警告声音从喉咙里发出,哪里还?有半点对着自己?嗷呜叫时的撒娇样子。
季辞赶紧起身看向身后,才发现自己?后面站着一个奇怪的人。
很高挑的身形,却包得比他还?严实,就连眉眼都?看不?清。
看起来比他更适合去偷东西。
不?过对方这气质显然不?是普通人,光是站在那里就有些叫人难以忽略,而且身上的衣服看起来做工就十分昂贵,上面的英文字母让他觉得有些眼熟。
季辞想了两秒,才回忆起这是之前在手机里恰好刷过的某个高奢牌子。
他平常对这种牌子了解得不?多,如果?不?是偶尔想起自己?见?过,这会也不?会这么快判断出这是个有钱人。
不?过这种有钱人居然会深夜出现在他家?这个普普通通的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