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念虽然穿了外套,但也很单薄,出来吸入一口冷空气,立刻就打了个喷嚏。
秦越走过来问她要不还是开个车吧,车上暖和,来念却直接牵住他的手,说:“没事,这样也行。”
秦越身上总是比她热和很多,手刚碰上,暖气就传递过来。
秦越因她这个动作呆住。
这还是在外面,公司楼下,来念怎么会主动牵他?被人看到怎么办?
他一直以为,她不喜欢让人看到这些事,就像以前谈恋爱,她不想公开一样。
来念牵住了他,就说:“走啊。”
秦越张了张口,想提醒她,又很贪恋掌心的温度,就自私了一回,什么都没说,把她手揣进衣兜里,牵着她就走了。
一路心惊胆战,生怕迎面撞上个熟人,还好没有。
到了早市,摊位上都冒着热气,他们从头走到尾,看见什么都去买点,来念吃不下的就都丢给秦越。
还是头一回这么认真吃早餐,没想到不到二十块就能吃这么饱。
秦越喝完最后一口牛奶,将牛奶盒扔进旁边垃圾桶,问她:“回去吗?”
来念看他嘴角边沾了点奶渍,伸手帮他抹掉,手指伸过去时,秦越也正好伸出舌头去舔,一下就舔到她手指。
氛围立马微妙起来。
秦越感觉舌尖麻麻的,来念感觉指尖麻麻的,两个人眼神拉起丝来。
可是这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们就算想做什么,也做不了,接个吻也不行。
来念道:“你忙啊?”
秦越摇摇头。
来念:“那再陪我走走?”
就算忙,秦越也根本不可能拒绝。
于是两个人慢悠悠去了早市后面的一个商场。
商场里正在办活动,人比刚刚多,路两旁有各种手工作坊,他们随意看了看,也没什么需要买的。
都打算走了,结果一转头,居然碰上林奇。
林奇抱着包惊叫一声:“老大!来总!”
他一低头,又看见来总把手放在他老大衣服口袋里,老大的手也在里面,整个人都不好了。
结结巴巴道:“你们……你们……我……”
这一大清早的,实在想不到任何说服自己这个场景还有别的解释的可能。
秦越:“……”
假装镇定,“你在这儿干什么。”
实际手已经冒汗了。
林奇:“我……等女朋友。”
刚好他女朋友从旁边一个小摊子买了小玩意儿过来,给他看:“这个好好看!我要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