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被频繁踹动。
发出震响。
“我为什么喜欢泰伦,你真的搞不懂吗。”
宋榆景的大脑疯狂检索,收拢数据,最终定格在泰因目前总调教值。
是一个足以继续实施挑衅的数字。
“他的嗓子都要喊哑了,手现在也该流血了?他跟你不一样、一个正常的人,都值得被接纳和爱。所以你说的那点缺点,算什么缺点。”
“你说的那些,他对我抱有的想法,我当然知道,我可以接受。”
“但你,不行。”
他喘息一口。
“我会接受他的全部。”鲜血为宋榆景分外冷静的眉目,晕染上朱砂般的质感,让他变得摄人心魄。
“包括,和他厌恶你一样,同样的厌恶着你。”
想讨人喜欢,多么容易。尤其是当财富,地位,容貌,能力都处于上乘的时候。
勾勾手的事情。
偏偏对待不喜欢的东西尚可体体面面,对待喜欢的东西却总是要剖开心脏举托出来。这也意味着要将所有脆弱的不堪尽数暴露。
可当心脏和心脏贴近的时候,是要去掉外在一切附加东西的。
这是硬伤。
金钱可以作为诱导源,许诺出去的地位、权势也是,可一无所有的人靠着什么呢。
是那些令泰因感到嗤之以鼻的东西。
一颗,充满激情的,活络的,充满卑微感的心脏。
那是他缺失的东西。
泰因也认为自己从来不需要。
可泰伦总是那样。在无数次背叛中,依然无法阻挡他一腔热忱的把自己的全部交付出去,多少次教训都不足以让他明白。怎么教都教不会。
就像现在外面还在坚持不懈的敲击声,质问声,就像他不开门,就会永远敲下去,直到他的手指烂掉,声带断掉,或者门被敲烂为止。
在此之前,泰因坚定的认为,泰伦迟早心灰意冷,这是注定的结果。
世上怎么可能会有那样的人,要看他那颗赤裸裸,只有滚烫的心脏?
可是宋榆景出现了。
也像是一个注定。
于是也又注定了,此刻泰因像个落败的可怜虫一样,顶着一头凌乱的头发,灰尘扑扑的在这里僵持着,头破血流,心里只能患得患失的,反复的想着一些颠覆自己认知的东西。
然后在被威胁的最狠的时候,徒劳松开对威胁者的钳制。
泰因慢慢松开了宋榆景的脖子。
眼前猫一样灵敏的人立马要有了动作,他的手抓在了门把手上,被泰因按住边缘,覆盖上去。
“不要跑。”
“我现在很不正常。”泰因说。
他的语调没了温和,只有平稳的冷和沙哑,像叙述着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情。
“不然,我会开门杀了他。”
宋榆景:“我要给他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