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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背后响起一声“heyyo”
林桢收回落在后面那条腿,两腿并住,回头。
居然还是他。
这下她对这人和他阴魂不散的“heyyo”倒是来了点兴致。
看他从后面走近,她眼睛扫了一下他那里,像关心又像调侃,“这么快就好了?”
“这说明血供充分血流顺畅,换句话说,厉害。”
似笑非笑的单眼皮漫不经心地眨一下,想象力不需要很丰富,都知道他这个神情是什么意思。
她后悔死了给这个不要脸的机会。
“下一场哪儿啊?”他问。
“没下一场了。”
她转身朝前走,冲背后的他摆手。
他三步并作两步跟了上来,抄着手在她旁边走。
就这么走了五分钟,她不解地质问他:“你上哪儿去啊?”
“送你回去啊。”
她一副“你没事儿吧”的表情研究他,真想给他两颗溜溜梅。
“真没看出来,您还有这爱好。”
“嗯。”他不想搭理这个问题,你觉得我喜欢我就喜欢吧。
波士顿住着大量年轻人和学者,他们大都十分自律,也可以说高强度的脑力劳动需要体力的疲劳来对冲。这体现在无论何时,都能看到在跑步的人。有一句俏皮话儿,说很好区别波士顿和纽约,在纽约,凌晨两点街上也有遛狗的,而在波士顿,凌晨两点出门也能看到跑步的。
今儿他们遇到集大成者,远远过来一哥们儿跑着步遛狗。
他一身黑色速干衣,步伐算得上轻盈刚健,吐纳自如,看起来倍儿专业。而看到跟在他腿侧跑的狗,让林桢直接挪不动步子了。那只血里带风的犬跑起来比它的主人游刃有余多了。
那是一只神气无比的深灰色灵缇犬。灵缇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犬类,速度每小时60k,又古老又纯种,十分难得。它长得就像能跑得快的样子,身体细高,脊柱呈流线型。头部尖长,吻似锥形。腹部上收线条弯曲,令人忍不住吹口哨的公狗腰。四肢修长笔直,大腿和臀部肌肉健美,力量极强。这副长相,当然看起来不好惹,怪吓人的。他吐着红舌和主人并排跑,目不斜视,赚足了回头率。
大抵狗比人通人性。跑过呆站着的林桢身边时,深灰色灵缇忽然放慢脚步,摇着尾巴用尖长的口吻部凑近她。
林桢直接俯身,伸手抚摸他狠俊的小脑袋,任他在自己的光腿上乱嗅。边嘻嘻笑,边捧住他的头抵在自己额头上,用逗小宠物时那种绵软宠溺的声音说:“oh,goodboy”
如水凉夜里,她的笑声甜丝丝凉吟吟的。
灵缇用湿凉的鼻子在她手上反复磨蹭,听见主人在前面唤他,临走前不忘在她手上舔几口留下气味,才迈开长腿使出最快脚程去追主人。
林桢蹲在原地看他奔跑的身影,直到消失在夜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