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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第2页)

这个信封是白色的,很新。

陈迟把两个信封都递给沈见。

沈见接过,手指颤抖着打开白色信封。里面只有一张纸,钢笔写的字,字迹沉稳:

【沈见:

你的信,我看了很多遍。

高二那年,很多个晚自习后,我都会从你家楼下走过。

你房间的灯总是亮着。

有时候窗户开着,能看见你坐在书桌前写作业的背影。那时候我想,你在写什么呢?那么专注,连头都不抬一下。

有次下雨,你没关窗,雨水打湿了窗台。我在对面楼道里站了很久,直到你起身关窗,我才离开。

这些你都不知道。

走廊里擦肩而过时,你总是很快地低下头。

我其实很想停下来,跟你说句话。

说什么都好。

比如“作业写完了吗”,或者“今天天气不错”。

但最后总是没说。

后来我家搬走了。

走的那天,我最后看了一眼你家窗户。窗帘拉着,不知道你在不在里面。

那封信,是你喝醉那晚从你口袋里掉出来的。

我捡起来,坐在车里看完。

每一个字都看得很慢,像是在补课——补我错过的,关于你的那十年。

我才知道,原来那些我以为只有我在看的瞬间,你也在看着。

原来那些沉默的走廊,那些短暂的视线交错,那些我以为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注意,都不是我一个人。

对不起,沈见。

对不起我花了十年才敢站在你面前。

对不起让你一个人揣着这份喜欢,揣了这么久。

如果十七岁的我知道你也和我一样,我一定不会只是从你楼下走过。

我会停下来,敲开你的门,对你说:我也在看着你,看了很久了。

现在说这些,好像太迟了。

但又好像,正是时候。

因为这十年,我没有一天忘记过那个亮着灯的窗户。

没有忘记你写作业时的背影,你关窗时抬起的手臂,你低头走过走廊时微微抿起的嘴角。

二十八岁的沈见,还是会抿嘴角。

而我喜欢的,从来都是这些细小的瞬间。

不是因为你喜欢我,我才喜欢你。

是因为你是沈见。

是十七岁在窗户后面写作业的沈见,是二十八岁在雨夜巷子里蹲下身对一只猫说“我带你回去”的沈见。

是我错过了十年,再也不想错过的沈见。

陈迟】

沈见盯着那几行字,视线一点点模糊。

眼泪砸在纸上,晕开了钢笔的墨迹,把“沈见”两个字染开一小片深蓝。

他抬起头,陈迟正看着他,眼睛很红,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你……”沈见的声音哑得几乎发不出,“你也……”

“我也在看着你。”陈迟接过他的话,声音很低,带着一种尘埃落定的疲惫和温柔,“一直在看,从十七岁,看到现在。”

沈见的眼泪涌得更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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