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榆到酒吧的时候差点就迟到了。
埃博里安把车停好之后,跟在林向榆身后。
“你们今天,还会戴那个耳朵吗?”埃博里安像是想起了什么,开口问他。
林向榆拿着衣服准备去更衣室,听见这话回头看他,“后续应该会返场,只是……那个兔耳朵实在是太羞耻了!”
少年后半句话声音压的有些低,一回想起那个兔耳朵,林向榆就觉得羞耻。
那东西在他看来就是xx用品,究竟是谁喜欢那个会动的兔耳朵呀?
埃博里安:“我喜欢。”
林向榆愣住了,“有那么喜欢吗?”
单论兔耳朵当然没有那么喜欢,只是戴在林向榆身上,会更喜欢一点。
他有的时候就觉得林向榆像一只兔子,一点风吹草动就可以把他吓跑。
兔子这种生物机敏,会钻洞跑的快,如果不好好看着,他成了他哥二号怎么办?
“……那我帮你问一下?”
埃博里安微微一笑道:“没关系,如果会让你困扰的话,还是算了。”
才不,已经早早买好了,藏起来。
总有会用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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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向榆换好了衣服,发现诺卡斯和菲德尔都在,以往这个时候菲德尔都不会来这么早的。
今天怎么就跟转性了一样?
“你这是什么眼神?林,人家会很伤心的。”菲德尔说着还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装作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
林向榆:“说实话,你看那么多的剧,也没见你的演技有进展。”
菲德尔捂着胸口,一副被伤透了心的模样,不可置信的看着林向榆。
“你之前不是这样的!”
林向榆哦了一声,“昨天,酒吧人多吗?”
诺卡斯调好了酒端上来,在那边说:“你是不知道,昨天有好多顾客都过来问我,问我们酒吧里面那个东方小美人去哪了,怎么不见踪影?”
诺卡斯说着,又看了一眼角落里的那个位置。
“那个贵客又来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是跟你一起来的吧?”
菲德尔闻言,顺着诺卡斯目光的方向看过去,脸上的笑意逐渐退去。
他记得非常清楚,那个坐在角落里面,只露出一点相貌的男人,就是那天夜里抱着林向榆的家伙。
这个男的很危险。
埃博里安从始至终都在注视着林向榆,所以自然也看见了菲德尔。
菲德尔看上去有些紧张,他到现在都还记得那晚男人警告他的眼神,他看林向榆的目光可以称得上是可怖。
就像是在看一件独属于自己的宝物,不允许他人夺取,也不允许他人视线沾染。
“……坐在角落里面的那位贵客,跟林是什么关系?”
诺卡斯正在凿冰呢,头也不回地道:“印象中他来过很多次,不过,好像是林来之后他才变成常客。”
见菲德尔没有回他,他还在那里打趣道:“你就别惦记他了,我估计他一心只有林,他有的时候会特意让林给他送酒。”
菲德尔:“这个男人很危险,林会被他欺负的很惨的。”
“哈哈。”诺卡斯像是听见了什么笑话一样,“你知道吗?林都已经跟他住在了一起。”
擦着酒杯的手差点用力过猛,把玻璃杯给弄碎了。
听到声音之后,诺卡斯扭过头看他,“天呐,你在做什么?”
菲德尔捡起地面上的玻璃包装好,丢进垃圾桶。
“呵,只怕林要被吃干抹净了。”
诺卡斯没有听清楚他这句话,还以为他在自言自语。
埃博里安今天难得点了一杯饮品,不含酒精的那种。
“我还以为埃博里安你会点一杯酒放这里。”林向榆把托盘上面的饮品放下来,“不过开车的话确实不应该喝酒。”
埃博里安看着自己特意点的那一杯冒着气泡的粉色饮品,开口问他:“林,刚刚跟你一起说话的那个人是谁,新来的吗,看上去有点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