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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你弹,我听一会。”许暮川打断他,“如果耽误休息,以休息为主,明天早上睡够了我们再出发就好。”

不用早起的诱惑是很大的。

时鹤从琴盒里取出一把雅马哈slg200s,这是一把便携式的民谣吉他,琴身镂空只留下简单的吉他外形。时鹤从一开始学的是电吉他,一直到前年才开始练习木吉他指弹,现在出门都喜欢带雅马哈,不用担心琴体磕碰还不会找不到拨片,十分方便。

时鹤盘腿坐在床尾,许暮川坐在床尾前的椅子里听。他戴上耳机将琴抱在怀中,低着头调音,头发还未干,水滴三三两两滴落在酒店统一洁白床单上,时鹤一边听弦音,一边问着:“你想听什么?正常来说我演出是要收费的……但我木弹得不是特别好。”

“我点什么你都能弹?”许暮川目光落在他的琴上,时鹤嘀咕一句“当然不是”,调好了琴,摘下耳机递过去:“你过来一点,线不是很长。”

许暮川往前靠近半个身位,脖子稍稍放低,意思是让时鹤帮他戴。

时鹤小心地把耳机扣在许暮川头上,手指尽量不去碰到他的头发和耳朵,但收回手的时候,指尖还是不小心擦过许暮川的脸颊。

耳机递出去,时鹤有些不自在。便携吉他和普通木吉他不一样,没有琴体自带的共振,直接弹便和电吉他不插电发出的声音一样微弱,演奏者自己能听见,可不好听,与弹棉花无异,只是有音调罢了,因而需要戴上耳机才能听见经由拾音器发出的类似木吉他的声音。

而他把耳机戴到了许暮川头上,自己无法听见吉他调节后的琴声,弹的什么效果他没底。要是面对门外汉,他弹也就弹了,面对许暮川,他知道许暮川很懂行,贝斯手的乐理知识一般都很丰富,耳朵也很灵敏,许暮川也一样。以前时鹤经常认为许暮川不戴眼镜就是为了更好地用他的耳朵。

不过,许暮川这些年还有在玩音乐吗?

“弹你最熟悉的吧。”许暮川说。

时鹤松了口气,像是被老师检查作业的学生被抽到了为数不多写完的那一本。

《yesterday》是披头士一首偏流行风格的摇滚曲,也是他学的第一首全曲指弹,自然也是最熟悉的,右手拇指和食指同时拨弹起两根弦,一首三四分钟的歌曲便几乎靠他的手指肌肉记忆被缓缓弹奏。

因为摸琴摸了十多年,很熟悉指板位置,再加上这首曲子节奏不快,弹奏起来并不难,左手按的都是他熟悉的和弦,时鹤不太需要看琴颈把位,只不过这把琴一段时间没弹,他需要习惯一下琴的手感。

低下头弹了半曲,手感上来,职业习惯使然,时鹤下意识抬头朝“观众席”望过去,直勾勾对上许暮川的目光。

许暮川的眼神很平静,平静得礼貌,没有把对演奏水平的认可或否定表露出来,只是听。

时鹤本能地低下头避开视线,渐渐有了歌曲以外的杂念涌入大脑,令他再一次抬头快速瞥了一眼许暮川,许暮川微微歪着头,听得很认真,坐着的姿势没有动过,仿佛是不愿干扰时鹤的演奏。

但时鹤能从余光感知到,许暮川不像刚才那般对这把琴能发出什么声音而好奇,只顾着欣赏雅马哈流畅简洁的琴体设计、没有看他。

许暮川的视线此刻丝毫不错地留在时鹤的脸上,这般近的距离——膝盖几乎都要碰上,即便许暮川是近视、眼神不太聚焦,时鹤也不会产生错觉。

时鹤不知道《yesterday》在他手中节奏渐渐提高了。

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许暮川千万、千万不要认出他来。

他于是将头低的更深,潮湿的发丝垂落,遮住眉眼,哒哒哒朝地板和床单滴水。

他的手指也逐渐不受控制,“嗞”一声钝响,左手勾弦瞬间无名指不可控地抖了一下,紧接着半秒不到,时鹤的大脑突然开始介入肌肉记忆、控制双手,对琴弦的手感瞬间消失,他接二连三地弹错了几个音。

曲子简单且耳熟能详,弹错了能一下子听出来,时鹤只好停了下来。

没有共振,手指不再碰弦后,琴也安静了。

暖气在稳定一段时间后开始运行,发出呼呼的微弱声响。许暮川摘下耳机。时鹤把房间暖气温度调得很高,监听耳机闷了一点水汽,他抽出几张纸擦干净,还给时鹤。

时鹤尴尬地接过,“有点忘记了,不好意思啊,耳朵还好吧?”

许暮川站起来,没有立即回话,他不露声色地吸了一口气,在时鹤看来像是想要点评但又忍住,说了一句与弹奏毫无关联的话:“你是不是找不到吹风机?”

询问间,许暮川走到了卫生间,蹲下身在洗漱台的底层抽屉里取出一个黑色丝绒袋,拆掉袋子,将吹风机插好,放在冰凉的瓷砖台面。

时鹤在床上没有动弹。

他意识到许暮川方才不是在看他,只是在意他湿掉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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