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卖家是不是搞错了?”赵诗琪不禁发出疑问。
已经付完尾款,热情地送走卖家的林晴天,非常满意地绕着摩托车欣赏,“没有搞错,这就是给我丈夫买的车。”
“摩托车似乎不太适合安同志的气质。”赵诗琪尽量委婉。
林晴天不以为然,“人靠衣装马靠鞍,清风同志太斯文了,不给他包装凶狠点,我担心他在学校受欺负。”
她在m国大学读过一段时间的书,虽然没有成为被霸凌的对象,但很清楚哪类人很容易被排挤。
就是像安清风这种性格内敛的,没有存在感的边缘人,会让他们觉得欺负了也不被追责。
赵诗琪:“……”
无疑是亲媳妇滤镜,就安清风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生人勿进的气场,谁敢惹他。
“噢,非常好,小甜心买的这辆车太适合安了,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约瑟夫捧场。
林晴天嘿嘿一笑,捏着下巴,越看越满意,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问:“爸爸,家里有大红绸子吗?”
“我去拿。”约瑟夫进屋上楼,很快出来,手里多了一朵大红花,就是国内迎亲队伍的车上或者马上绑的那种大红花。
正合林晴天之意,她拿过去,将大红花绑在摩托车上面,真是喜庆有意义。
“爸爸,你怎么会有这种大红花?”林晴天随口一问。
约瑟夫眼神温柔地看着摩托上的大红花,回想道:“那年我和林参加邻村的婚礼,看她喜欢这朵大红花,我就偷偷剪回去跟她求婚了。”
“然后呢?我妈同意了吗?”林母从未提过她和爸爸的事,所以林晴天很好奇。
约瑟夫笑呵呵地摇头,“没答应,她扇了我两耳光,把我赶出了林家村。”
林晴天:“?”
虽然她妈对她只字不提,但林晴天感觉得出来,她妈很爱她爸,不然也不能守一辈子的活寡。
“既然求婚,肯定要把所有事情都跟你妈说,我在苏俄有一位妻子,但我也再三保证最爱她,会先把婚离了,再和她结婚。”约瑟夫的那位妻子就是亚历山大的母亲,是他老师的女儿,比他大三岁,那年他才十八岁,就稀里糊涂地把婚结了,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直到后来在z国遇见林。
这不赤果果的骗婚吗?换林晴天得拿刀砍,她妈只是抽了两大嘴巴子,可见是真爱了。
林晴天骨子里的犟脾气就是随了她妈,一旦认定了某件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约瑟夫和亚历山大的母亲离婚后,回z国找林,却听说林已经嫁人,还生了一个孩子,过得很幸福。
约瑟夫不想打扰她,只能忍痛离开,移民到了m国。
再后来碰到安清风,才得知林终生未婚的真相,约瑟夫悔恨不已,更加对那个跟他胡说一通的男人感到愤怒,用川省话来说,日他仙人板板!
父母的爱恨情仇,就算她爸再有错,也是对不起她妈,作为女儿没有资格指责,更何况上辈子她爸帮她照顾女儿,因为女儿离世连命都搭进去了,对她已经仁至义尽,早就两清,这一世该好好相处。
“爸爸,相信我,您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我妈如果天上有灵,看到我们父女相处这么融洽,她一定会感到十分欣慰,而且我更加相信,她对你的爱毫无疑问超过其他任何感情。”林晴天宽慰约瑟夫。
约瑟夫眼眶湿润,望着他今生挚爱母国所在的方向,这一刻他才总算真正地释怀。
安清风在社区路口的公交站台下车,远远看到妻子他们围在前院的草坪上,应该在逗他那个虽然才一个月大但已经超级无敌可爱的女儿,他加快脚步,一天不见,他也好想她。
林晴天最先看到放学回家的丈夫,欣喜万分地喊他:“清风,快来!”
约瑟夫他们闻言自觉地让出一条道,安清风这才看清他们刚刚围着的东西,并不是他的女儿,而是一辆笨重的庞然大物——摩托车。
车上绑了一朵大红花!
安清风先下手为强,双手握拳,对着老丈夫道:“约瑟夫先生,恭喜恭喜。”
他说的中文,约瑟夫一知半解,也不管那么多,同样握拳回:“安清风同志,恭喜恭喜。”
林晴天将丈夫拉过去,伸手在摩托车前面,隆重介绍:“当当当……我斥巨资在二手市场给你买的摩托车,怎么样?喜欢吗?是不是超帅?”
是很帅,只是和自己不搭,但看着妻火热期盼的眼神,安清风不忍心一盆冷水浇灭,“喜欢。”
“我就知道你喜欢,因为我也喜欢,这就叫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哈哈哈哈……”林晴天取下大红花,往丈夫身上一系,一边哇噢地称赞不已,一边又给丈夫戴安全帽。
安清风一米八二,比林晴天要高小二十厘米,看她踮脚,摇摇欲坠,他连忙弯下腰。
戴好安全帽,林晴天推着他催促:“快上车试试。”
事已至此,安清风只能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骑上去,跨骑式摩托车,油箱很大,在驾驶座正前方,坐上后要握住车龙头,上半身需用力往前倾。
这让安清风很不习惯,平时做任何事挺得笔直的腰杆啊。
弯了!
“哇!哇!哇!太帅了!怎么会这么帅!”林晴天围着安清风不停地称赞,“安同志,我就说你这么帅做什么?要迷死我吗?不行了,我又又又无法自拔地爱上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