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小二哥热爱女装,一张芙蓉面灿若桃花,明如烟霞,时不时会做出一些超过社交距离的举动。
燕尽怀疑小二哥穿上女装打开了另一种戏弄人的开关,他好像很想看到人为他的美貌而动摇。
见燕尽睁开眼,小二哥直起身子,打量着道:“我还以为你要死了。”
呼吸声微不可闻,脉搏微弱,配上惨白的脸色,根本是奄奄一息的垂死之人。
王怜花甚至为此产生一个没有任何恶意的单纯疑惑:这人怎么还没死?
燕尽眨巴眨巴眼,脑袋一歪,闭上眼:“我死了。”
王怜花:“……赶紧起来!”
燕尽慢吞吞地翻身坐起,喃喃道:“又是没什么乐子的一天。”
王怜花推门走出去,闻言斜他一眼:“你整天都像条死鱼一样,竟然也嫌弃没乐子?给我说说,你想看什么样的乐子?”
“……”燕尽踉踉跄跄地站起身,扶着桌子站稳,他停顿片刻,回答道,“原随云在我面前嚎啕大哭的乐子?”
这家伙好像越来越有病了。
王怜花心想。
并且连演都不想演,丝毫不掩饰对原随云的恨意,恐怕对自己曾是原随云侍从的身份被他知道也觉得无所谓。
原随云的动向对王怜花来说尽在掌握之中,但跟踪的人不是贴身跟踪,对他私下的动作并不太了解。
任谁见了原随云,都道是光风霁月的神仙人物,笑意温润如暖玉,眉眼间凝着薄霜,更添一分难以言说的忧郁气质。
王怜花曾三次易容在他面前试探,数次在近处旁观,原少庄主的伪装就连千面公子也看不透。
燕尽憎恨原随云必然有理由,朝暮相处,燕尽眼里的原随云和别人眼里的原随云显然是不同的。
今天是五月二十六日。
原随云在济南停留已有半个月之久。
王怜花和燕尽跟在他身后,就此暂时落脚也有同样的时间。
燕尽绕着客栈所在的长街来回走了三圈,活动身体后回到客栈房间,懒洋洋地在窗边找了个位置,开始看书。
阳光明媚,照得人睁不开眼,他眯着眼,又昏昏欲睡。
苍白的脸在日光下如同白玉,近乎透明。
时间快要到了。
燕尽开始考虑起自己的未来。
是指本体的未来。
钱财方面,自然是不缺的,三个马甲总有各种各样赚钱的方式;
身体方面……尽管因为开马甲而不得不忍受脑壳痛、心口疼、冒冷汗等等等不要命的副作用,但死不了,所以也没问题。
只要以上两点没有问题,那么就可以提前预言一句本体之后的日子大吉大利了。
还有小二哥许诺的京城大宅院。
书古今在京城时去参观过,虽然有些旧,有些乱,杂草丛生,但稍作修缮整理,仍能住人。
以后的住所也有了。
燕尽在日光下举起右手,反复握拳、摊掌,以虎口下方为起点,经过腕骨,向衣袖深处蔓延的浅淡疤痕像不经意间沾染的颜料。
只是看上去似乎可以擦掉而已。
只有燕尽知道,这条深入骨髓的伤疤曾经是多么的令他痛苦,比其后数年间如针扎般的痛楚还要令人煎熬。
燕尽又想起原随云的笑脸。
右腿膝窝一痛,树影倒旋,他砸进满地碎光里,撑着地面爬起,右手以不可思议的角度耷拉着,鲜血从绽裂的皮肉中汩汩涌出。
燕奴左手拉着风筝线,咬着嘴唇抬头。
原随云立在熔金般的夕照里,弯唇微笑,面容被夕阳染红,笑容中带着扭曲的快意。
那双眼睛不再是瞎子的眼睛,反而像某个怪物的眼睛。
弥漫全身的剧痛令他不自觉地颤动,但究竟是因为摔落的疼痛,还是对原随云的畏惧……
也许两者皆有。
燕尽缓缓握紧拳头。
手腕上的疤痕随之扯动,颜色泛白,密密麻麻的痛楚自神经末梢炸开,所过之处如亿万只蚂蚁沿着臂骨疯爬。
他笑了起来。
真痛啊。
真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
快一点,再快一点,快到他能以真面目和原随云相见,看他能否再露出那样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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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