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日落西山,天边蒙上了一层暮色。
姜洪拖着一大捆棘枝从牙人那儿回来。他跑了一天也没有找到新活计,不是工钱太低,就是与幼军的差事冲突。
虽说幼军算不得正式军户,可每月仍要应召操练弓马,还得参与卫所屯田,《问刑条例》更是规定,军户子弟不得擅自离所营生。不过,理论与现实往往存在差距,时常有军匠子弟偷偷混入崇文门外的民间作坊帮工。
他心中正愁闷不已,鼻尖忽然闻到了一股难以形容的香味。
巷子里有人推开门,嘴上骂骂咧咧:“大白天谁家吃肉呢?!”
“就是,这不是故意馋人嘛,小心把家里油罐子给倒空咯!”
还有孩子馋的不行,争着吵着哭闹:“娘,我也要吃肉我也要吃肉!”
然后隐隐约约的,大概是家长的训斥:“吃吃吃,就知道吃,馋不死你个小兔崽子!”
……
住在这片的人家都不宽裕,一年到头难沾几次荤腥,姜家也是吃不起肉的其中之一。
可不知怎的,姜洪莫名有种猜测,这香味是自家的。
脚下步伐禁不住加快,随着离目的地越来越近,那味道越发霸道,推开门时,正巧撞上姜至喜端着一大盆猪蹄从厨房走出来。
后面跟着亦步亦趋的珍姐儿。
原本嫌弃不已的珍姐儿,这会儿早就忘记自己的誓言,恨不得将头埋进盆里。
“大哥,你回来了!快来吃饭吧!二姐做了黄豆焖猪蹄!”
“焖猪蹄?”
姜洪傻了眼,那馋到小孩哭的香味,竟然是猪蹄飘出来的?
直到坐到方桌前,闻着扑面而来的肉味,他才回过神,然后——咕噜咕噜,嘴巴狂咽口水。
真是猪蹄啊!
可不嘛!早上的猪蹄处理妥当,和黄豆一起下锅,炖了足足半个时辰,如今早已软烂。
盛上桌子,颜色便先夺目。表面泛着琥珀般的油润光泽,皮肉分离,最上层是半透明的猪皮,往下是雪白的油脂,瘦肉较少,间或附着在骨头上,增添了不少色彩。
拿起筷子,轻轻往那一搭,几乎没使什么力气,猪蹄的皮肉便已摇摇欲坠地挂在骨上。再稍一施力,那颤巍巍的猪皮竟直接脱了骨,软软地垂在筷尖,晃动着似在勾人品尝。
而这种效果,源于姜至喜在做猪蹄时,特意“两步走”。
先大火炖开半刻钟,撇去浮沫,让猪蹄里面的胶原蛋白快速析出,再转小火,保持汤面冒着小气泡,慢慢炖一个时辰。
如此做出来的猪蹄如凝脂般酥烂,胶质溶化,几乎黏嘴。
姜家兄妹俩从半信半疑,到吃得眼睛眯起来。
珍姐儿是个隐藏的美食大家,点评道:“我感觉这个猪蹄已经和我融为一体啦。”
与之相比,姜洪就朴实多了:“好吃!”
“唔,真好吃!”
猪蹄半浸在酱汁里,又烂又黏稠,最外层软得像凝住的胶,糯糯地黏着舌面。往里是雪白的肥肉,细口油润,肥而不腻。
跑了一早上力气活,肚子早已饥肠辘辘,姜洪出声的时候,都没舍得停下嘴,忽然,牙齿咬到一处弹牙的蹄筋。
他愣了愣,条件反射要吐出来。
可下一刻,印象中硬邦邦的蹄筋竟在齿间融化——持续的小火把猪蹄的筋炖透了心,不再硬韧,而是软弹弹、滑溜溜,咀嚼间,能感受到一股柔韧的阻力,但阻力不强,轻轻一扯便断开,渗出深一层的鲜。
这哪里是猪蹄,是神仙肉吧!
而姜至喜则更喜欢吃贴骨的那点瘦肉。
肉丝早已软烂,吸饱了汤汁的浓醇,一丝丝地散在嘴里,和皮、筋的滑糯不同,是实实在在的肉香,混着黄豆炖出的清甜,一点也不腻。
一整个吃下来,从皮的糯,到筋的弹,再到肉的酥,剥洋葱似的在嘴里化开,最后连牙齿缝里都留着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