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了,这下真发了,葛文军心跳加速,是激动,不是害怕。
手里是上好的熊胆,墨绿透亮,摸着温润,带着一股浓烈的腥气。
这东西是硬通货,药铺抢着要,价钱高。
一个好熊胆,能顶普通人家干一年的活,甚至更多。
他上辈子听说过,好熊胆能卖上百块,甚至更高。
手里这个,品相是顶尖的。
有了它,就不愁钱了。
盖瓦房,买地,给清兰买金镯子,让娃吃好穿好,都有指望。
他小心把熊胆用干净布包好,贴身放进怀里。
这东西比命金贵,不能有闪失。
他又看了看地上庞大的熊尸。
太大了,一个人弄不回去。
熊皮被夹子和熊爪挠坏了半边脸,可惜了。
但熊掌是好东西,四大名菜,价钱不比熊胆差多少。
这一身几百斤熊肉,够吃很久,也能卖钱。不能浪费。
葛文军拿出柴刀动手分解。
先砍下四只肥厚的熊掌,用绳子捆好。必须带回去。
他又割下几十斤最好的熊肉,里脊和后腿精肉。
这些肉嫩,回去给清兰炖汤补身子正好。
剩下的熊肉带不走,藏起来也不稳妥。
山里野兽多,血腥味会引来麻烦。得尽快处理。
他找了个隐蔽处,把剩下的熊肉大致分割。
又用树枝和土掩埋熊的内脏骨头,减少血腥味。
他心里盘算,要让村里人知道他打了熊,但不能让他们知道有熊胆。
这样能震慑村里人,又能解释肉和钱的来路。
还能找人帮忙抬剩下的熊肉。
这年头肉金贵,都眼馋。
用熊肉当报酬,肯定有人愿意帮忙。
还能顺便看看村里哪些人能用,哪些人靠不住。
就这么办。
他把熊掌和精肉装进背篓,收好带血的捕兽夹。
这东西威力大,要留着。
他特意在身上和背篓上蹭了些熊血。
这样回去,谁看都知道他刚干了一架。
也能解释没空弄别的东西。
他大致清理现场,抹掉些痕迹。
然后背起沉甸甸的背篓,提着长矛,辨认方向往村子走。
回去的路,他走得更小心。
怕血腥味引来野兽,也怕遇上人。
他现在怀揣重宝,刚杀了熊,得谨慎。
一路无事,远远看见村子时,天色偏西。
葛文军故意放慢脚步,匀了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