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朗看着她,说:“嗯。”
“我要感动得流眼泪了,程朗。”
程朗抬手刮了刮她的鼻子,很浅地笑了。
梁双韵其实心里当真有些感动,有个人说愿意给她每天做饭。但是男人说话听听就好了,不必要太当真。
她又去冰箱里看看有什么其他食材,程朗却叫了她的名字:“梁双韵。”
梁双韵从冰箱门后探出头。
程朗的面色并不严肃,但看向她的目光很认真。
“昨天晚上我觉得不算是很合适的场合,特别是你喝了酒。所以还是打算在今天再向你确认。”
梁双韵也收敛不严肃的笑。
程朗停顿了一下,问她:“你喜欢我?”
梁双韵点头。
“你想和我在一起?”
梁双韵点头
“你是认真的?梁双韵。”
“认真的。”
“ok,”程朗说,“我只是觉得昨晚你喝了酒,未必今天还是那样的想法。”
梁双韵这才反应过来。
并非是和昨天晚上一样要确认他们之间的关系,程朗是在给她第二次机会,确认昨晚她喝酒后说的话今天是否还作数。
他很认真对待这件事情,倒让梁双韵忽然有些退却。
炖锅里的水已沸腾十分钟,程朗去重新倒了一锅水,再次把牛肋排放进去。
梁双韵站在他身边,此刻倒显得有些安静。
程朗洗干净手,偏头亲了亲她的头。
梁双韵的腿要软了。
都已经确定关系了,他也还只是亲她的头。
这世界上有这么纯情的人吗?梁双韵的道德底线在此刻立马坍塌。
她喜欢纯情nerd,要睡,要睡,要睡!
梁双韵侧身,正要也去亲他,程朗却转身走去了卧室。
两分钟后,程朗再次回到客厅。
他手里拿着一把钥匙和一张门禁卡,放在了梁双韵的面前。
“以后下来可以用这个。”
第13章像太阳一样明亮
程朗每周六中午惯常回父母家吃午饭。他三年前给父母在下北华人区买了一幢house,位置距离父母开餐厅的地方很近,生活也十分便利。
程朗出生在悉尼,年纪小的时候父母在亲戚家的餐厅工作,他每天虽然下午两三点就放学,但一回家就要去上父母报的补习班。
所有华人家长都仍将鸡娃的传统延续,所有的华人小孩也大多在放学后聚集在各色补习班。
父母对程朗给予极大的期望,希望他公立小学读完之后,可以去读要拼成绩才能考上的精英中学。那里收着公立中学的便宜学费,却聚集着所有成绩优异的“书呆子”,是昂贵私立学校以外的最佳选择。程朗记得他的学校里一大半是华人,一大半是印度人,还有一小撮极其醒目的本地小孩。
但是程朗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后厨的工作辛苦,如果他也不努力,日子也就这样一眼望不到头地辛苦下去。
考上本地大学,念完博士,期间程朗在美国交换过一年。美国的大学和科研成果自然远澳洲本地,所有最厉害的科研人员也都留在这里。程朗交换结束之后,动过留在纽约的心意。
但那年父母正离开亲戚的餐厅,自己在华人区租下了一间餐厅,而母亲因积劳生病,没办法再继续操忙。程朗博士毕业后,只能先在本地学校找到教职,帮助家里的餐厅运营起来。但是久而久之,也就留了下来。
机会是不等人的,冲动也是。
生活好像就这样平静地前行,家里的餐厅请了员工,在华人区生意很不错。程朗也连连拿到项目和基金,很快升到了副教授。
父母偶有在说要买房子的事情,亲戚搬到了华人区,买了独栋的house。悉尼买房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在下北。
听说工业界赚钱更多,程朗被劝过很多次。
跳槽去工业界,之后再开新公司好像也是自然而然。程朗是一个世俗意义上过得还不错的人,开公司很赚钱,没几年就给父母在华人区买了独栋house。
那天梁双韵问他喜不喜欢在学校里教学生,程朗其实有些讶异。
因为没有人问过他到底喜欢什么,包括他自己。
他对自己的喜好很模糊,或许觉得人应该循着社会的模板往下走,一生就算完美。不是没有听过别人说“我喜欢你”,只是那句话从梁双韵的口中说出时,一切变得格外清晰有力。
她喜欢他,所以也细数所有她喜欢他的证据。
桩桩件件,都是她因为喜欢他而做出的事。她毫不怯懦、毫不羞赧,好像为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以永远的义无反顾、绝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