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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还来不及哭穿过的子弹就带走温度(第2页)

“我问你,你既然在米国黑人社区长大,有没有认过教父?”

贝壳微微皱眉,不知陈昂怎么提起了这个,但还是坦荡的答道

“我当然认了教父,在黑人社区混,不认教父,没有保护,岂不是是要被人欺负死?”

“这样啊!”陈昂嘴角勾起一抹弧度,继续问道

“那信不信天主呢?有没有去教堂礼拜过呢?”

涉及到信仰,贝壳毫不犹豫的回道

“我当然是一名虔诚的信徒,信仰天父(上帝),每次教堂里的神父祷告时,我祈祷无比虔诚。”

一听这话,陈昂内心就是一阵狂笑,这不就撞上了吗?

他笑了笑,没有继续搭话,直接走进录音室。

“哎,陈昂,你这些问题到底什么意思啊?说清楚!”满脸疑惑的贝壳喊道。

陈昂却没搭理,走到话筒前,轻声说道

“我今天带来的这歌叫。”

“以父之名!”

说着,突然做了一个天主教的祈祷手势。

“《以父之名》?”贝壳再傻,这时也反应过来陈昂刚才问自己的问题,是怎么回事了。

这特么是想以西方社会中,‘父’的名义教训自己啊。

贝壳瞪大了眼,不可置信道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吴琼吴总可是调查过陈昂的,他连国都没出过。”

“怎么懂西方的文化,怎么可能把西方社会中至关重要,被无数西方大艺术家浓墨重彩的‘父’文化写成歌?”

还没等他惊讶出声。

《以父之名》的伴奏开始了。

仿佛歌剧般的哥特式前奏响起,伴随着陈昂祷告声。

给人以回到天主教堂的感觉。

可前奏里夹杂的女人尖叫声,又给这歌铺上一层波谲云诡的阴影。

仿佛在孕育一黑暗乐章一般。

这《以父之名》的前奏一响,贝壳当即就震惊道

“歌剧?哥特式?莫非他真懂西方文化?”

南宫柔也是讶异

“这前奏……好纯正的英伦风啊。”

“跟我那个英伦留学博士回来的女朋友,唱歌剧时的感觉,是一样一样的。”

“等下录下来,给她听听。”

就在这时。

陈昂的祷告手势已然结束,他轻声念了一声

“阿门!”

前奏也在这时正好停止。

终于,陈昂低沉的唱了起来

“微凉的晨露,沾湿黑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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