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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丁:“怎么?还有活活打死的?!”

云娘点了点头。

02

府中家丁在后厨吃完了云娘的佳肴,便各自忙活收拾去了。

云娘得闲,偷偷拉着那个喜欢八卦的小姑娘躲到柴房,将一枚珍珠玉蝶发钗放到小姑娘手中:“我初来乍到,好多规矩都不懂,今后还要妹妹多多照顾呢!”

那小姑娘哪里见过如此精美的头饰,一边不敢收,一边又舍不得放手,最后云娘帮她戴在了头上才罢休。

“我知大家不让你多言,是为了保护你周全。但姐姐不是多嘴的人,我也想在府中踏实待着,有什么内情你现在悄悄说与我,我以后多注意着些便是!”

小姑娘想了想,说:“你长得好看,所以要时常避着点李大人,避免让他看上你。”

云娘咯咯笑了起来:“李大人什么美人没见过,怎会看上我们这些浑身烟火气的粗人!”

“你别不信!之前那陈三姑就被李大人相中了呀!”

可算是说到了这个陈三姑,云娘引导着问:“她被大人看中了,不是好事?”

“不是好事!李大人看中一个爱一个,今天喜欢陈三姑,明天又喜欢李四姐,哪有定数!”她想了想,又改了口,“哦,倒是有一个,就是他那宠妾!”

小姑娘一说到宠妾,先打了个寒颤:“那女人恶毒得很!她原本就是靠手段逼死了夫人,原以为自己能上位做正房太太,结果那李大人不肯提她,只让她做个没名分的小妾!所以她心怀怨恨,又怕别人故技重施夺了她的宠爱。所以凡是李大人看中的,都是她要迫害的!”

云娘震惊:“迫害?”

“被她虐待缺胳膊少腿都算好的,被赶出李府至少还有一口气活着。那陈三姑,先是被剁了一根食指,还不解气,最后被那小妾活活打死了!”

03

云娘说到这里,也十分愤怒:“那李三品说自己因为濮议之争,被政敌弹劾。我呸!根本不是这样!他那宠妾打死帮厨陈三姑这件事,被捅了出去,惊动了朝堂。参他的折子满天飞,加上他又是反濮派,皇帝本就不喜欢他的言论,于是下令开封府严查。可查来查去,结果是那帮厨因为对主人不敬,才受到惩罚,但打死是个意外。”

这案子送交大理寺,最终判定李大人作为家主,对不敬家主的奴婢有惩罚之权。婢女受罚是意外死亡,当免于追究李大人的刑事责任。

这回震惊的不是甲丁,而是宋连。

光天化日之下,打死一个人竟然可以不负法律责任,这种事在宋连看来,与“无法无天”有什么区别。朝廷如何能容忍这样一个冷酷狠辣的人成为国家管理层中一员?

“因为法律如此规定,就要依法行事。”李士卿说,“先皇仁宗朝也发生过类似的命案。”

至和元年,开封府接到报案,时任宰相陈执中家中有一名叫做迎儿的婢女非正常死亡。经过仵作验尸发现,迎儿身上伤痕累累。当时坊间盛传迎儿生前受到陈执中的宠妾张氏虐待,被张氏殴打而死;也有另一说法,婢女迎儿犯了过错,陈执中惩罚她致其暴毙。

当时御史官们上奏要求彻查,陈执中自己也“自请置狱”。调查了将近两个月后,法官认定的事实是婢女迎儿对主人不敬,受到陈执中笞打,意外致死。

案子最终被大理寺核准,因为迎儿不敬在先,死因又是意外,所以陈执中对婢女迎儿的死亡不负法律责任。

宋连愤慨:“如此说来,只要冠以‘不敬主人’之名,就可以对家仆婢女随意打杀吗!”

李士卿叹口气:“《宋刑统·斗讼律》你不是背的很熟吗?‘主杀部曲奴婢’明明白白写着奴婢以下犯上被过失致死,不追究刑罚。这则法条是由唐律继承而来,承袭了魏晋到盛唐的奴婢贱口制度。‘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啊。”

“可是台谏官不是很厉害吗?就没有人对他的品行提出质疑,对他的执政提出质疑吗?!”

“有,而且十分激烈。他们要求罢黜陈执中,因为他‘不学无术,措置颠倒,引用邪佞,招延卜祝,私仇嫌隙,排斥良善,很愎任情,家声狼籍’,台谏官和你一样,质问先帝这样的人怎么能当大宋的宰相。但先帝并未理会。”

“为什么?!”

“一方面因为先帝当时独信陈执中,视他为自己的心腹;另一方面,先帝问过当时的知谏院范镇如何看待。”

范镇对仁宗的建议是:“人命至重,台谏官不可不言,然不可用此进退大臣。进退大臣,当责以职业。”他认为罢免一个官僚的官职,必须是因为他的执政能力差,而不能拿人家的家事出来攻击。

“而陈执中最终罢官,果然也是由于其政绩不佳。但李大人此案,又有微妙不同。”

宋连问:“哪里不同?”

“其一,此案正在濮议之争最激烈的时候,皇帝到底是否应该认祖归宗还在激烈争论,这时候如果他驳斥了先帝判过的案子,不免有不敬皇考的嫌疑;其二,李大人在濮议之争中恰好与皇帝持反对意见,若是此时因为李大人家事而罢免他的官职,那么皇帝又要被质疑有‘私报公仇’之嫌;其三,人无完人,再清廉的官僚也会有生活上的瑕疵,如果这次开了头,日后朝堂纷争都‘专治其私’拿政敌家事私事大做文章,岂不更加扰乱朝堂?”

李士卿说的是有道理的,或者说,范镇的考虑是极为缜密的。这件事的荒唐之处,从根本上来说是立法的错误,而非判决的错误。站在《宋刑统》的标准来看,无论陈执中还是李大人,因为婢女以下犯上惩罚意外致死都是法律允许的。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他们的确不能因此罢免一个官员。

但谁又能来修正这荒谬的律法呢?

宋连再次感受到了深深的失望。

04

目前,关于这起案子,他们掌握的线索很少,已知李府狮子和家丁孙二都是因为某种原因倒毙,后被摘取内脏;根据线索,嫌疑人分别是一神一人一鬼。

人,是李大人的宠妾——她房间中有疑似摘取器官用的精致匕首,并且她与孙二似乎过从甚密,很有可能因为孙二威胁而杀人。但目前还不清楚她杀害瑞兽狮子以及摘取他们内脏器官的原因。

鬼,是李府后厨的帮厨陈三姑——她曾因李大人的色心而遭到宠妾嫉妒,将其杖毙。她生前是个厨子,刀功一定耍得有模有样,至于杀狮啃尸则更好解释:因为她是个鬼。

神,当然不是真的神,是那个装神弄鬼的“大黑天神”。不过这个选项很早就被宋连排除在外了,他甚至都没有把陈三姑这个“鬼”放在备选项里。

不过让他惊讶的是,神棍李士卿竟然也认为整个事件和什么“大黑天神”没有关系。理由就是他短暂的瞥到的那一点“幻象”——凶手是个已死之人。

在李士卿看来,此案是由枉死恶鬼一手策划、实施的复仇案件,这个可能性是最大的。并且按照这个逻辑推算,这个恶鬼接下来马上就要对她的直系仇人宠妾和李大人下手了。

面对无懈可击的逻辑闭环,宋连第一次向李士卿低头:“看来这次真的是你的管辖范畴,接下来你就干巴爹吧!”

见宋连竟然这么说,甲丁和云娘简直震惊。李士卿倒不是特别意外,只是说:“既然已是深夜,不如蹲蹲运气,看看能不能遇到那只恶鬼。”

既来之则干之,四个人挤在一间房中,熄了灯,静静等待。他们的计划是等到鸡鸣,倘若恶鬼没有出现,那至少今日是不会再出现了。

不过他们并没有花费那么多时间等待,子夜刚过,他们就看到一个影子从窗前飞快闪过,往后厨方向奔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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