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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第1页)

没想到,最终还是他赢了。他们终究还是见面了。

这城市里有成千上万家餐厅,她却独独走进了这一间。

六年,足以让他清澈的眼睛加上一些浑浊的底色,尽管那灰蓝色也并不难看,可林之行更偏爱更早一些时候的他。

那时他的眼睛像春日晴天里浅蓝色的海水,而不是如今似阴雨天里灰色天空投影于海面上的灰蓝。

六年,足以让漂亮的他或她变老。也许还不至于老到外人看得出容貌大变的程度,在别人眼里他们还在盛年。可林之行自己知道,六年前,不,十二年前他们是多么年轻。

年轻得还肯信仰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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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尝尝我做的可丽饼吗?”他问。

她点点头。

不需要寒暄,却也不生疏,好像这六年的空白并不存在,好像两人今早才一同走出家门。

焦糖苹果味的可丽饼是他最拿手的味道。轻薄,甜蜜,不复杂,焦糖那种特殊香味,总让人想起冬日下午三点的暖阳。

那六年里,她吃过不知道多少次他做的可丽饼。无论是宿醉,熬夜,或者失眠,时差,焦糖苹果薄饼总令她瞬间回魂。

这六年里,她再没去吃过可丽饼了,不想睹物思人陷入无谓伤感。这并不需要刻意回避。可丽饼原也不是流行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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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列塔尼最出名的食物是可丽饼,最出名的景点是圣米歇尔山。圣米歇尔山写在任何一本布列塔尼游记里,都说没去圣米歇尔山就等于没到布列塔尼。

在巴黎读书的学生,就算再不爱出门,多数总也会找时间到圣米歇尔山一游。从巴黎乘高速列车,一日勉强来得及打个来回,这样一天下来,路上就要花八九个小时,并不轻松。可对穷学生来说,省下一两百欧元的住宿费也是好的。

于是那天,林之行和室友没有预定住处,准备黄昏之前回到此岸,再乘车返回。

谁知道天色与潮水变化那样快。

圣米歇尔山的特色便在于退潮与涨潮之间大不同。退潮时人可以走过的路,涨潮时会消失在海水之下。

那天为了漂亮,林之行甚至无知无畏穿了一双不大趁脚的新鞋。她不知道圣马洛湾海水向来易变,历史上都出了名的。雨果形容圣马洛湾的流沙说,“陷入流沙之中,一定会遭到惊心动魄的埋葬,这个过程是漫长的、必然的、毫不容情的……”

后来要花好几年时间,林之行才意识到,圣马洛湾的海水那样善解人意,其实从第一天就在试着告诉她一些真理,那就是:爱情也像海潮那样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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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来得很快,瞬息之间,天地变脸。林之行一直在北方长大,没听过欺山不欺水这句话,还觉得一切好玩。和她一起来的室友也一样,两人只顾着互相拍照,等到往回走,天色已经擦黑。

水迅速涨上来,平常这里海水涨潮速度与人的步行速度接近,顺风时则会比快跑还快。

水开始漫上来的时候,夜色也开始漫上来。大概是新鞋的缘故,林之行走得格外费力,加上慌乱,腿脚都不听使唤。同伴想要飞跑,却不得不回过头拖着她。圣马洛湾的沙子出名粘腻,混着潮水,更难拔脚。

其实一切大概只发生在短短几个瞬间,可人在极度惊恐时,身边一切会像电影慢镜头,声音与影像都被放得极慢。交杂的脚步声,惊呼声,甚至有尖叫在耳边。当然还有铺天盖地似乎随时要将人裹入的海潮声。

这一幕后来无数次在林之行记忆中重播,又被她的大脑一次次磋磨成理想模样。

这肾上腺素飙升的一刻,林之行事后将其定义为天降的爱情。

后来她知道这叫做——吊桥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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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件事本身不可能是任何人为策划。当时马修正好在她身边,拖起她的手跑了几步,发现她步伐沉重完全跟不上,于是毫不犹豫,在她面前俯下身。

那一刻没时间犹豫,林之行立即俯在他背上。虚荣如她,竟还顾得上想:好在最近减脂有效,不会在陌生人面前出丑。

这样慌乱的夜,她在他的背上忽然安下心来。

马修是来不及多想的,他只不过是日行一善,顺手的事。心中唯一的念头,只是快点带人回到安全地带。

他做到了。林之行安全回到岸边,虽然神色仍惊恐狼狈,但保住了命——其实大概也没这么戏剧性,但戏剧性是爱情的一部分。

越多的戏剧性,越会令平凡的一对男女,拥有成为男女主角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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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行从不知道她会喜欢坏男人。

她那时是乖女孩,好学生,自己循规蹈矩,交的男友也从来老实可靠。那时候她正谈着认真的异国恋,大家都说,异国恋一年之内必然分手,可她并没有。哪怕两年里她从没回过国,可两人兢兢业业谈着恋爱,每天雷打不动通电话。到了冬天,身处南国的男朋友还会给她寄来巨大包裹,帽子手套巧克力之类。

“你说他是不是傻,这里是巴黎哎,还寄什么巧克力。”这话是浅薄的炫耀之心,林之行也这样讨人厌过。

“人家就是太爱你了啦!”室友走过来,毫不客气分享那未见得多美味的巧克力。

巧克力不重要,肯跨越千山万水寄来无用之物的心才重要。

那时候林之行绝对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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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修不是当时的林之行会喜欢的那类人。他那时在斯特拉斯堡读书,每逢假期就回家在父母开的商店和旅馆帮忙。恰好包括林之行和室友去圣马洛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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