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个装扮,好像他老婆啊。
方生下意识地想起身,可转念一想,连笙昨天还说在实验室里通宵,再怎么样也不会现在到他所在的酒店吧?
估计只是长得很像而已。
想到这里,方生撑着椅子起身的动作一顿,而后又缓缓地躺了回去,像一条没有理想的咸鱼,除了老婆,什么东西都不能捍动他的睡眠一样。
可惜,站在面前的白毛衣男人,仍旧不依不饶的在耳边喊他,甚至抬起双手,放在脸颊两侧,轻轻地向两边捏捏。
这顿左右开弓的操作,成功让躺在椅子上的方生不耐烦的坐了起来。
说是不耐烦,实则起床气。
他头顶干净的黑发蓬松起来,瘦白的双腿交叉在一起,鞋子踩在脚踏板上,眉头蹙起,搓了搓眼睛,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
alpha的脑袋垂着,不想被灯光晃到眼睛。
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件雪白的毛衣,熟悉的款式,熟悉的。
方生下意识地抬起爪子扒住衣角,用两只手指轻轻地左右捻捻,手感也是如此熟悉!
他现在已经可以做到凭衣辨人的程度!如此牛逼!
方生的瞬间睁开,闪过一抹亮晶晶的光,脱口而出一声,“老……”
婆字还没从嘴里蹦出来,就卡在嗓子里。
因为他仰头看见面前站着的根本不是他的亲亲老婆,不是连笙,是穿着白色毛衣的池铭!
更可怕的是,他的余光透过池铭的肩膀,看见了站在不远处的一道相当熟悉的身影。
连笙的身上确实穿着一件和池铭同款的高龄毛衣,只不过两人穿起来的气质和样貌完全不一样,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的这句名言也不适用。
如果只是单纯的撞衫乌龙,并没什么可怕的。
可怕的是方生这种没睡醒大脑放空只能依靠衣服辨认人的小狗认错了人。
他现在都能清清楚楚的看见那张冷白的脸颊浮起温柔的笑容,眼睛弯弯,似乎没怎么生气。
但只有方生自己知道,小腿已经开始抖了,双手先不受控制地捂住屁股,但一切都是徒劳无功。
站在门外的高瘦oga收起黑色的伞,迈着步子走了进来,鞋子一声一声地踩在瓷砖上面。
平时连笙走路都是没有声音的,方生之前还经常会被他吓一跳,吓着吓着也就习惯了。
今天,突然听见脚步声,真的有点心惊胆战。
特别是这种状态下,虽然他只是拽了池铭的衣角一下,其他的什么也没干。
可和连笙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对视时,还是很心虚。
方生把这些情绪直接一揽子归结为是怕连笙生气。
毕竟oga生气起来就是很难哄,连笙还算知书达理的那种类型,只需要亲亲抱抱撒个娇就好了。
这怎么也算是和连笙相处过很长一段时间,夫夫之间是最了解彼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