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墙边标准一米八的文件柜还要高半个头,个头只怕有将近一米九,这也让他的气势变得无比迫人。
就算他倚坐在办公桌前,也和庄淳月差不多高。
出于妈妈的教导,庄淳月又习惯于垂下眼睛,避免与男人对视。
即使她已经留学几年,梅晟告诉她在法国,说话时需要直视别人的眼睛才算尊重,但在遇到侵略感太强的打量时,她还是难以改掉这个小习惯,只想低头快步离开。
这里不能跑,她只能垂眸,躲避对方的视线。
这也让庄淳月看到了典狱长腰间的配枪。
皮带紧束的腰侧是一把美国产的1911,双保险设计,点45口径枪弹杀伤力大,勃朗宁的经典之作,堪称艺术品级别的工业设计,庄淳月的父亲就有一把,爱不释手。
她不确定眼前这把是原版还是改良过的版本。
庄淳月有过短暂的枪械训练,却称不上精通。
“喜欢?”
阿摩利斯从腰间取出1911。
庄淳月没想到他这么敏锐,能察觉到自己那短暂的视线落点,更想不到他会取下来给自己看。
这跟哄新年上门做客的小孩有什么区别?
阿摩利斯将手枪举到她眼前,只有瘦长手指穿过扳机的圆圈,枪身绕着他的指尖轻轻晃荡,随意得像一个玩具。
漆黑的枪身工业线条冷冽,和他的手是黑与白的鲜明对比,却给人同样冰冷的视觉感受。
庄淳月不明白,他递到自己面前,真的要给她碰一下?
她可是个“罪犯”,他不怕自己夺枪杀了他,或挟持他逃狱吗?
不会是钓鱼执法,想给她安一个袭击典狱长的罪名,像杀那个科西嘉岛女人一样杀了她吧?
可是他要杀一个囚犯,有找借口的必要吗?
不管庄淳月怎么猜测,枪仍然举着,似乎她不赏脸碰一下,就不会收回去。
这期间,阿摩利斯盯着她低垂的后颈。
因为只要一对视,她就会躲开。
后颈那片在电灯下泛着点绒毛的雪白,低下脸让她两颊的肉堆积了一点弧度,抵消了这阵子因困顿造就的消瘦,也让他突然有一种冲动——
想从她脖子一路舔到脸颊去。
巨大的威胁感又涌上来,或许他真的该解决掉这种游移不定的情绪——
庄淳月的指尖迟疑,还未触到枪把,阿摩利斯已经将枪上膛,贴上她秀美的额头。
金属撞击声铿锵顿挫,额头是冰冷坚硬的枪管。
庄淳月脑子像炙热过后迅速冷却的蜡油,凝固成一片,做不出任何反应。
连去摸自己藏起的木刺都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