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他们都去了黑市,她来找鬼啊!
说话的功夫,周昂和其他几人也哈欠连天地从屋里出来了。
周昂甚至还不忘给姜七夕拿袋她爱吃的米糕。
“夕夕,东西齐活了?”满眼红血丝的周昂还有些不敢置信。
他昨天傍晚才同她说了,今儿早上就齐活了?!
这哪是去狩猎,这分明就是去自家后院逮鸡啊!
“齐了,三头,一头不少,没破一点油皮。”姜七夕拆开袋子,捻出一块米糕,小口小口吃了起来。
她报了位置,周昂几个小弟没多会就将野狼扛回来了。
三头公狼,皮毛没破一点。
齐齐整整。
周昂满意点头。
他原本还有些担心,要知道野狼凶猛,猎人们一般都不敢近身。
远程,要么用弩,要么用枪。
无论哪种都不可能保证皮毛的完整。
这三头狼真正是一点伤口都没有。
“这是用的药。”周昂用的是陈述句。
这情况,除了药,他再想不出其他可能性。
“放心,这药效早就散了,你们要想吃肉,没一点问题。”姜七夕咽下嘴里的米糕才奶声开口。
这没什么好否认的。
关键……
否认也没用。
谁又不是傻子。
“吃肉?算了吧!”周昂一脸抗拒。
狼肉又干又柴,还一股子腥味。
吃它,还不如啃红薯呢!
想到姜七夕待会还要赶回去,周昂进屋拿了钱,顺带还给她包了个二百四的大红包。
“这二千四是你叔的,这红包是你的。”周昂将大团结和红包一块递给了她。
“谢谢周叔。”钱到手,姜七夕嘴甜得很。
“不谢,不谢。”周昂说着又是一个哈欠。
姜七夕把钱和大红包塞进兜里,没多留。
周昂目送那抹小小的身影走远,这才关门回屋补觉。
进了林子,姜七夕拆开红包一数。
二百四。
加起来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