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董事长,我不喜欢别人,就喜欢杏花!这辈子能娶她做媳妇,上刀山下火海也干!”
阿甘马上立正,稍息,向前看!身体站得笔直。
“好!我做主,为你俩办喜事,今天晚上到我家去相亲!”
“董事长……!”阿甘哭了,差点跪下。
其实他喜欢杏花很长时间了,一直不敢表达。
主要是穷,看到姑娘的美丽,自己的平凡,只能望而却步。
“大丈夫男子汉,哭什么哭?晚上穿整齐点,顺便洗洗澡,刮一下胡子。”
“遵命!”阿甘再次挺胸昂头。
黄昏,傻根回到家,麦花已经做好饭。
一屁股坐在餐桌前,他问:“麦花,你二姐吃过没?”
麦花说:“没吃,气都气饱了。”
“她为啥不吃?”
“还不是你要帮她相亲?”
“好!我去!”
傻根只好端起饭碗,来拍北屋的门。
砰砰砰!
“杏花,吃饭了!”
杏花在里面说:“不吃,饿死我算了。”
“不吃饭你想修仙啊?让你嫁人,咋跟要杀你一样?”
“我就是不想嫁,你干嘛强人所难?”杏花依旧气呼呼的。
“你二十五了,再不嫁就成老姑娘了!”
“老姑娘咋了?又不犯法,我触犯了那条法律?”
“你没触犯法律,但会耽搁自己的幸福!哥哥给你的,都是最好的!”
杏花说:“最好个屁!幸福个屁!我的幸福早跟别人跑了!”
杏花有苦说不出。
十四岁那年她就喜欢上傻根。
那时候傻根十九岁,傻乎乎的,是剪子岭最笨蛋的白痴。
就是这个傻子,开荒田,种蔬菜,种人参,办工厂,养活了他们母女五人。
她跟几个妹妹才能考上大学,成为全村羡慕的对象。
大姐没回来,她发誓,长大后嫁给他,给他生娃,暖被窝,报答他的恩情。
那知道等啊等,熬啊熬,十年后他却娶了五妹麦花。
所有的梦想破灭,杏花好比行尸走肉。
她的心早死了。
在傻根跟麦花成亲那天,就彻底死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