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根十分慷慨。
不是义民,翠花就被狼吃了。
受人滴水之恩,他总是涌泉相报。
你要他外衣,他会把裤衩也一并脱给你。
义民闻听,裂开豁牙的嘴笑了。
“董事长,您真的要奖励我?”
“废话!我傻根说到做到,一口唾沫砸地上一个坑,从不忽悠!”
义民不失时机,赶紧提条件。
“我想要翠花……做我的老婆!我想跟她搞对象!将来结婚生孩子!”
傻根闻听楞在当场。
这才知道他保护翠花的原因。
原来是稀罕自己妹子。
男欢女爱是人之常情。
再说翠花都三十了,早就到嫁人的年龄。
之所以拖到现在,是没找到跟傻根一模一样的男人。
她同样爱哥哥爱得发狂。
傻根一声苦笑:“我没意见,只要翠花同意,你俩……随便!
不过先说好,你如果敢硬来,欺负我妹妹,老子保证砸断你的双腿!”
义民闻听乐得不行,赶紧保证:“傻根哥你放心,我一定会用爱打动翠花,一辈子对他好。”
想搞定翠花,必须要搞定大舅哥。
傻根这一关过不去,任何人别想碰他妹妹一指头。
义民成功了,心情愉悦起来。
恨不得伤口痊愈,立刻跟翠花一块去放羊。
傻根离开,他躺在炕上激动不已,竟然唱起歌,伤口也不疼了。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她那粉红的笑脸,好像红太阳,她那美丽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李世贤也长长嘘口气。
事情等于成功一半。
只要翠花跟义民的婚姻有眉目,张家五分之一的财产就可以归外甥所有。
到时候我就是傻根的长辈。
大街上一站,全村人还不高看一眼?
他又找回从前当村长的感觉。
义民的伤在一点点恢复,至少一个月之内不能起床。
返回工厂,傻根把翠花叫到跟前。
他说:“妹妹,别管咋说,义民都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应该去瞅瞅他。”
翠花却将嘴巴噘起,能拴住一条毛驴。
“哥,俺不去,他对俺没按好心!”
“义民喜欢你,但没让你必须喜欢他!人家救了你,于情于理都应该去瞅瞅。”
翠花说:“俺不去!你去就行了,俺不稀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