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坦荡地注视她,坦荡又率真。
最后,竟然是她败下阵来。
“年朝颜喜欢的人是你。”
“是,她喜欢我。正因为她喜欢我,所以,她放手了。你以为每个姑娘都是拎不清的糊涂虫。我和年朝颜相处的那段时间,这姑娘为我付出了很多,一直努力讨好我,试图打动我。我也很被感动,然而,感动不是心动。”
宋歌叹了口气,再次开口,语气里充满了自嘲,“人就是这么残忍而愚蠢,对于自己喜欢的人,一再容忍;对于喜欢自己的人,视若无睹。”
听到宋歌将感情说得这么直白,她有些不自在。
但是,不知为何,她的心里也没有泛起多大的浪花,反而相当地平静。
一段时间的沉默后。
“行,改天,我请你吃饭,谢谢你那天送我去医院。”
“好,我等你电话。”
就这样,她暂时打发走了宋歌。
宋歌走后,她站在客厅,望着空空的汤碗,出神了很久,奇怪的是,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并没有在思考什么。
她煮的泡面,宋歌吃得干干净净,连汤都喝光了。
将汤碗和筷子洗干净,放到消毒柜里,她回房,洗漱,睡觉。
躺在床上,听着窗外滴答滴答的雨声。
她的心里还是很平静。
是的,和年朝颜结婚的人不是宋歌,这件事,并没有带给她多大的喜乐,取而代之的,反而是提不上劲的平静。
“睡觉!”
她拉上被子,开始酝酿睡意。
快要睡着的时候,手机嗡嗡振动了两下。
她的心这才跟着也笨咚地跳了跳。
拿起手机,解锁屏幕,查看短信。
[我到家了。晚安。]
短短六个字,她看了三分钟,才确定是真的。
所以,今晚的这一切,都不是她做的梦?
好吧。
她放下手机,再次拉上被子。
这次,大约是头已经疼到极致,很快便睡着了。
早上醒来,睁开眼睛,便看到阳光在窗帘上跳舞,薄薄的光亮渗进来,房间散发着静谧的气息,令她的心感到安宁。
被窝里暖烘烘的,散发着柑橘和雪松调和的清净香气,令人留恋。
奈何今天礼拜三,她必须起床,吃好早饭,送小姑娘去学校了。
刷牙,洗脸,护肤。
饭厅里传来的声音,令她心里咯噔一下,沉默几秒后,她脸色平静地回房,提前换好衣服,一件半高领黑色毛衣,同色的烟管裤,打开首饰盒,扫了一眼,戴淡金色的小星星,会很好看,可惜,小星星只剩下了一颗,她只好选了一对金色的小十字架。
“妈妈!你看,谁来了?”
“狼来了。”
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