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季辞眨了眨眼,“忘了……”
今天本该抢温落演唱会的门票,可一下子?发生的事情太多,他完全将这件事抛到九霄云外了。
花花看到他的回复,恨铁不成?钢问他不是设了闹钟吗。
季辞点开手机查看,有些疑惑。
他确实是设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没有提醒他。
101在这时候又?忍不住心虚,它目睹顾离厌在做饭途中找了个借口出来,在闹钟刚响起不到半秒就关掉了它,季辞那时候还在搅拌鸡蛋玩,自然听不到动?静。
它实在害怕那个让系统都?捉摸不透的男人,根本不敢说出来。
季辞晃了晃手机,嘀咕:“这还是最新款手机呢,怎么也这么快出故障了。”
这个世界的电子?设备还是太脆弱了。
101闭上眼睛,假装睡着了。
“父神,我好了。”
埃尔斯从厨房里走出来,脸上还挂着淡淡的微笑。
完全看不出来他刚干了坏事,将季辞保存好的那些食物又?丢到垃圾桶里。
男人走到他面前,身高的差异本该带来压迫感,不过他主动?单膝跪下,一下子?变成?了微微仰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季辞,即便是臣服的姿态也难掩眸中的野心。
季辞将手抬起,过于白皙的手腕上还能?看见黛紫色若隐若现的血管,纤细又?脆弱,如同他给人的给感觉。
埃尔斯将手腕轻轻放到自己唇边,即将进食的兴奋让他红色的瞳孔都?要比平常亮一些。
在即将碰上手腕的那一刻,他突然停下了。
被血族咬食是不会痛的,季辞没有害怕,只是疑惑他为什么不动?了。
埃尔斯猛地抬起头,眼神之中是渴望:“父神……我可以换个地方?吸吮吗?”
“什么?”季辞没有反应过来。
“像小时候那样。”埃尔斯因?为进食欲望而冒出来的尖牙已经收不回去了,却还是保持着理智,没有任何?粗鲁动?作。
季辞下意识想收回手,却因?为被牵得紧,只是往后瑟缩了一下。
小时候埃尔斯都?是被他抱着,趴在他脖颈上进食的。
但那时候的埃尔斯也就七八岁孩童的模样,做出这种像撒娇的依赖举动?也没什么违和感。
可他现在已经长大了……还要通过颈侧进食似乎有些怪怪的。
埃尔斯甚至还能?用平静的表情继续解释:“那里的血液对于血族来说更好掠取,所?以血族习惯的进食方?式都?是通过咬脖子?。”
如果不是看到他那双红得快要滴血的眼睛,大概真的会误以为他一点也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