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菜一汤无论从色泽还是外形来看,都是有模有样的,看起来美味可口让人食指大动,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了。
将饭菜摆上桌,又布好碗筷,盛了一碗饭,夏亦初这才让顾盼到餐桌边坐下来。
“尝尝看,味道怎么样?”递了一双筷子到她的手里,夏亦初双眼满含期待的望着她。
就跟难得做了一点好事等待家长表扬的小朋友差不多,难怪人家说,其实男人更像是孩子,很多时候是需要人哄的。
顾盼最喜欢吃的是鱼香肉丝,每次去饭店吃饭,必然会点这道菜,自己也学做了好久,才初俱模样的。
可是看夏亦初做的这道菜,不仅有鱼香的味道,还具有咸、甜、酸、辣、鲜、香等这道菜的特点,吃起来真是美味可口。
不由自主的点点头,她对夏亦初笑道:“真不错,堪比大厨的手艺了,可是我不敢多吃。”
“为什么?”夏亦初眉眼含笑,又夹了一筷子肉丝到她的碗里。
其实顾盼一向不喜欢中国人喜欢劝酒夹菜的吃喝方式,不卫生是一方面,筷子上沾了自己的口水,夹菜给别人吃。
人家吃了以后,也就等于吃了你的口水。
这不就是,间接接吻吗?
所以,她一向不吃别人夹给她的菜。
夏亦初却不一样,他不是那个别人。
口腹之欲对顾盼而言是很重要的,笑眯眯的又吃了三大口,这才说道:“会上瘾的,吃过这么好吃的菜,平日里吃饭都没有味道了,要是以后吃不到了怎么办?做人不能太贪心的。”
“你要是喜欢,我天天做给你吃。”几乎是想也没想的,夏亦初这句话就脱口而出。
他说的很顺口自然,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顾盼听了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只能低下头,努力的吃着,发挥嘴巴的另外一项功能。
可是,她就这么吃着,他却不吃饭,只是一直含笑望着她。
好像她就是那砧板上的肉,比桌上的美味佳肴还要好吃。
这叫她怎么吃得下去啊,只能继续没话找话说:“没想到你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少爷也会做菜,而且做得这么好吃。”
“不食人间烟火是形容女孩子的吧?”夏亦初失笑,“我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也要吃喝拉撒,学做菜很正常啊。我知道你最喜欢鱼香肉丝了,这道菜我学了三四次才做成功的呢。”
“大概是你比较聪明有天分吧,鱼香肉丝我学了半个多月,还没有你做的好吃。你也吃啊,光是看着又不会饱肚子。这顿饭都是你做的,要是被我一个人吃光了怎么好意思呢?”吐了吐舌头,顾盼笑了一下,也给夏亦初添了一碗饭。
“秀色可餐没听过吗?盼盼,你专心吃东西的样子真可爱,那么的全心投入,好像品尝的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佳肴,看着你吃,觉得比我自己吃还要幸福呢,你喜欢吃我做的菜我很开心。”
这个家伙,什么时候学会说这些甜言蜜语的?
虽然知道他说的是假话,顾盼听了心里还是很舒服,乐滋滋的捧着小碗吃饭。
夏亦初也和她一起吃了起来,还时不时的,给她夹一筷子的菜。
气氛很温馨祥和,恍惚中顾盼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我们还没有离婚,还是夫妻,晚上一起吃着平常但幸福甜蜜的家常晚餐。
两个人默默地吃着,食不言寝不语,虽然都没有说话,但偶尔的,帮对方夹菜,或者,一个眼神的交流,都会觉得非常的浪漫温馨。
窗外的日色迷离,屋里的气氛更加迷离。
这座城市非常的奇怪,夜晚比白天更加靓丽,看人看物更加清晰。
可能,是晚上的灯光比较明亮吧。
而白昼里,太多的烟尘、工业废气、汽车尾气交织在一起,虽然号称是全国绿化最好的城市,马路边上和路中心都种了花草树木。
可是顾盼觉得,那些绿色植物也在抗议了,被污染了的有毒的二氧化碳他们也不肯接受,已经开始跟人类争夺新鲜氧气了。
也因此,明明是大白天的,看着一切却如坠云雾里,什么都不看真切。
就这么的和夏亦初一起坐着吃饭,她都快忘了彼此现在的新身份。
“小丽也喜欢吃鱼香肉丝,她的嘴比你还挑剔,我第一次做出来的她直接说我是要拿来喂猪的。”
夏亦初再次出口的一句话,却一下子打破了这所有的迷雾。
是啊,她怎么会这么傻,居然忘记了,他们已经不是夫妻了。
她只是路人甲总经理助理顾盼小姐,而夏亦初也有了未婚妻胡丽婧小姐,他们现在根本就是毫无关系的两个世界的人。
既然如此,他还到这里来招惹我,做这些会让人误会的举动干什么?
曾经夏亦初忿忿的说我是一个狠心的女人,从那语气中不难听出,他对她是有着一丝恨意的。
也许,当初是她提出离婚主动离开他的,那个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觉得气愤,想要报复?
现在故意对她好,让她对他投入深厚的感情,然后再将她甩了,看她痛不欲生的悲苦样子,以满足他有钱人的业余娱乐生活吗?
顾盼没有自恋到以为他依然爱她,哪怕有了娇俏可爱的未婚妻有了骨肉,依然对她念念不忘穷追不舍。
要真是这样,那就是一个很垃圾的男人。
小说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那个男人一面有着未婚妻,说是家族义务责任,一面又对外面的野花穷追不舍,说是爱情。
男人总是这样,总是可以把性与爱,把责任和爱情分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