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点头,眼里有光。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宫门有后了,徵宫有继承人了。
可我不是因为这个才高兴。我高兴是因为——这是我和安安的孩子。是我们血脉相连的证明。
从此以后,她再也跑不掉了,我们之间有了永远割不断的纽带。
我把朗徵抱给安安看。她把脸贴在孩子的小脸上,眼泪无声地流下来。
我慌了:“怎么了?是不是哪里疼?我去拿药——”
她摇头,抓住我的衣袖:“阿徵,你抱抱他。”
我小心翼翼地接过孩子。那么小,那么软,我生怕用力一点就会碎。
可当他用小拳头抓住我的手指时,一种从未有过的、汹涌的暖流从心底冲上来。
我突然明白了父亲当年抱着我时的心情。那不是责任,不是义务,是一种比爱更沉重、也更轻盈的东西。
朗徵被“劫走”的那三天,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三天。
我像个疯子一样在无锋的据点里冲杀,哥哥给的命令、战术全忘了。
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谁敢动我的孩子,我要他生不如死。
找到朗徵时,他躺在一个阴冷的石台上,睡得正香。
那一瞬间,我腿软得几乎站不住。
抱他入怀时,温热的触感让我终于相信——他还活着,好好的。
我哭了。很多年没哭过了,上一次还是母亲去世时。可这次我控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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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而复得的狂喜和后怕,像两股激流在胸口冲撞。
回到宫门,安安站在门口等我们。
她接过孩子时的手在抖,眼泪大颗大颗地掉。我的心揪成一团。
我抱住她和孩子,誓这辈子绝不让这种事再生。
后来很多年,我都在想:如果那天朗徵真的出了事,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大概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怪物吧。还好,没有如果。
娇娇出生时,是个晴天。
安安说这次一定要用麻沸散。她说生朗徵时疼怕了。我亲手调的剂量,保证她能舒舒服服地睡一觉,醒来就能看见女儿。
娇娇比朗徵安静多了。哭声细细软软的,像小猫。她长得也像小猫——眼睛又圆又大,睫毛长得不像话。安安抱着她,笑得眉眼弯弯。
我完蛋了。我对自己说。这个小东西,这辈子我是逃不掉了。
朗徵三岁时就已经是个小大人,会板着脸说“爹爹,这个不能碰,有毒”。
娇娇呢,三岁了还总赖在我怀里,奶声奶气地叫“爹爹抱”。
安安总说我偏心。她说朗徵小时候我也没这么惯着。
她不懂。朗徵是儿子,是徵宫未来的主人。他要学会坚强,学会担当。
可娇娇是我的小女儿,是拿来宠的。我愿意把她宠成天底下最骄傲的小姑娘。
朗徵十岁那年,有一次我听见他跟安安抱怨:“娘,爹爹只喜欢妹妹。”
安安摸着他的头说:“爹爹也喜欢你。只是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喜欢不一样。”
那天晚上,我去了朗徵的房间。他还没睡,在灯下看书——是我十岁时就在看的毒经入门。
“看得懂吗?”我问。
他吓了一跳,书都掉在地上:“爹、爹爹……”
我捡起书,翻开一页:“这里,讲的是七步蛇毒的解法,但书上写错了。应该先用冰片镇住心脉,再用雄黄酒引毒,而不是反过来。”
他眼睛亮了:“为什么?”
我坐下来,跟他讲了一个时辰。出门时,他送我到门口,小声说:“爹爹,我以后也要成为像您一样厉害的医师。”
我拍拍他的肩:“你会比我更厉害。”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这个臭小子,好像也挺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