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十六岁那年,带回来一个少年。说是江湖游医,姓苏,模样清俊,谈吐文雅。
我把他叫到药房,三句话问下来就知道——这小子对医理一窍不通,根本就是个骗子。
“你喜欢娇娇什么?”我冷冷地问。
他倒是坦然:“娇娇姑娘善良纯真,像清晨带着露珠的花。”
“如果她不是徵宫的大小姐呢?”
他愣了愣,答不上来。
我让人把他“请”出了宫门。娇娇跟我闹了三天脾气,绝食抗议。第四天,我端着一碗她最爱吃的杏仁酪去她房里。
“吃吧,”我说,“吃完爹爹告诉你为什么。”
她边哭边吃。等她吃完,我说:“娇娇,这世上爱你的人很多。有人爱你是宫家大小姐,有人爱你是宫远徵的女儿。但你要找的,是那个爱你只是娇娇的人。”
她似懂非懂。但那年秋天,她遇到了一个真正爱她只是娇娇的人——一个不会甜言蜜语,却会在她生病时整夜守着的药铺学徒。
送她出嫁那天,我又哭了。安安笑话我:“当初是谁说女儿总要嫁人的?”
我说不出话。我只是想起娇娇小时候,总爱趴在我背上,让我背着她满院子跑。那时候她那么小,我的背就能装下她的整个世界。
我六十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
其实不是什么绝症,只是年轻时试药太多,脏腑受损,老了就都找上门来。安安日夜守着我,眼睛熬得通红。
“你别哭,”我拉着她的手,“我还没看你变成老太太呢。”
她瞪我:“谁要变成老太太!”
其实我们都老了。她的头白了大半,我的腰也常常疼得直不起来。但我们还像年轻时那样,她看书,我看她;她煮茶,我捣药。
朗徵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把徵宫打理得井井有条。娇娇的女儿都会背《汤头歌诀》了。哥哥前年走的,走得很安详。宫门交给了下一代,一切都很好。
只有我和安安还守着锦瑟居。春天看梅花,夏天听雨,秋天扫落叶,冬天围炉煮酒。日子慢得像旧尘山谷的雾,散得也慢。
我知道我也要走了。
那天阳光很好,梅花开得正盛。安安扶我到窗边的榻上,给我盖了毯子。
“阿徵,你看,今年的梅花开得特别好。”
我点头,握住她的手。她的手还是那么软,只是有了皱纹,像时光在上面写下的诗。
“安安,”我说,“我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
“嗯?”
“朗徵出生前……我偷偷吃过避子的药。”我看见她眼睛瞪大了,赶紧说,“我当时是怕你有了孩子,就不要我了。”
她愣了很久,然后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傻瓜。”
“后来你怀孕了,我又怕你是为了孩子才留下的。”我继续说,“朗徵被劫走那三天,我其实想过……如果朗徵要是找不回来,我就跟着他一起死,我不敢看你怪我的眼神。”
这些话我藏在心里一辈子,终于说出来了。
安安把脸贴在我手心里:“宫远徵,你听好了。我嫁给你,不是因为你哥哥,不是因为孩子,不是因为你是什么徵宫宫主。我嫁给你,只是因为你是你。”
她的眼泪很烫,烫得我的心都化了。
“下辈子,”我说,“下辈子我还要遇见你。但我不当宫远徵了,你也不当宋时安。我们就当两个普通人,在江南开个小医馆。我坐堂,你抓药。”
她点头:“好。但你要答应我,下辈子不准再吃那种药了。”
“我答应你。”
阳光越来越暖,我困了。闭上眼睛前,我看见安安年轻时的模样——穿着嫁衣,盖头下对我浅浅一笑。
耳边是她哼的扬州小调,软软的,糯糯的。像很多年前,泠夫人哄我睡觉时唱的歌谣。
我睡着了。
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我回到了锦瑟居,安安正对着镜子梳头,回头对我笑:“阿徵,来帮我簪花。”
窗外,梅花落了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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