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碗出来,又坐到床上,拿起手机翻了翻,又放下。她在这屋子里的轨迹简单门口、冰箱、灶台、床,来回切换,跟走自己家似的。
她在我桌上现了一个空的创可贴盒子。拿起来晃了晃,空的哗啦响。放下。
目光落在我手上。
昨天那两条裂口,她没再问,但目光停了三四秒。
然后滑到我的手指。
手指上有茧,是搬砖握铁管磨出来的,在食指和中指的根部,皮肤粗糙硬。
这双手不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应该有的手。
她还注意到另一件事。
我手机屏幕朝下放着。
以前我从不这样。
以前手机随便往桌上一扔,屏幕朝上,来了消息她扫一眼都正常。
什么时候开始扣着放的,她不知道。
但她看见了。
她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
我不确定她注意到了多少。
手指的茧。
手背的裂口。
空掉的创可贴盒。
扣着放的手机。
她没有把这些拼在一起问我为什么。
但她记住了。
她不是那种看见就忘的人。
她是那种记在心里不出声,等着你自己开口的人。
等不到就继续等。
四点半了。她穿上羽绒服。今天回得比昨天早一点。
在门口穿鞋。蹲下来,帆布鞋还是不系鞋带,脚塞进去踩着鞋跟站起来。她背对着我。一米六二的个头,背影在窄窄的玄关里显得很小。
她拉开门。没有立刻走。
“沈祈。”
她用了全名。平时直接说话不带称呼,用全名的时候很少。
“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没告诉我。”
她的后脑勺对着我。齐肩的头在羽绒服领子上面堆了一圈。她没回头。
空气静了两秒。冰箱嗡嗡。
“没有。”
她转过头来。笑了一下。两个酒窝。但眼睛没有跟着弯。她在看我脸上有没有什么。
没找到。
“行。”她说。“明天我带排骨来。”
门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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